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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浦区灯光景观监控指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你局《关于申请黄浦区董家渡聚居区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函》(黄机管〔2019〕42号)收悉。2018年10月,我委批复同意《调整董家渡聚居区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黄发改投〔2018〕114号)。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投〔2018〕271号),经研究,同意调整董家渡聚居区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项目法人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基地内新建1幢地下3层、地上16层的社区配套用房大楼,设置养老院、派出所、菜场、公厕、地下车库,并同步实施室外总体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223.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00.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22.64平方米。三、总体及单元设计1、原则同意相关设计内容。2、本项目工程消防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本市相关消防法规要求执行。有关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及防排烟、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规范,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要求。3、本项目设计应符合《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等要求,且严格遵循建筑节能相关的强制性标准。所采用的建筑节能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做好各项有效的防火措施。4、共配建44个小型客车泊位(其中无障碍泊位2个,充电桩车位5个),3个货车车位,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明确划设10%作为电动汽车专用泊位,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相关条件。项目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其内部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G/TJ-08-2093)的各项具体规定,确定主要设计指标,优化交通组织设计,并清晰标注在设计图中;停车场(库)内各类型泊位设置应避免与消防、民防、市政及其他设备设施相互占用和影响使用。应按《停车场(库)标志设置规范》(DB31/T485)具体要求,根据停车场(库)配套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情况,在竣工验收前规范设置各类标志。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停车场(库)专项验收。5、该基地共开设2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东江阴街1处,宽度为7.2米,设在多稼路1处,宽度为7.13米,与315-02街坊合用。6、项目配套绿化面积353.77平方米,绿地率为10%。应按照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方案设计征询意见答复》(黄绿空协回字〔2019〕9号)各项要求调整、补充。7、设置垃圾房3处,即养老院、派出所及菜场分别单设了垃圾房,根据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18号地块315-01街坊新建社区配套用房方案设计征询意见答复》(黄绿空协回字〔2019]9号)要求,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设计需符合现行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满足环卫垃圾收运作业车辆的现场作业条件、通行条件及作业安全要求,参考标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技术要求(试行》(沪绿容[2019]164号文),因本项目单独建有食堂或餐饮,需考虑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开、分类投放,配合好垃圾收运单位的分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8、本项目配套建公共厕所一座,公厕建设标准按照《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16)实施,公共厕所宜设置在地面层,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移交至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9、本项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须符合《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31/405-2012)的要求;项目中新风采集口与建筑物排风口等污染源须达到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新风进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口和回风口宜设置防鼠装置;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和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并须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卫生学评价,下阶段报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10、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配建面积标准(试点)》等有关要求,该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核武器抗力级别6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6级。本阶段建设单位已在方案文本中设计民防工程建筑面积共计1450平方米,符合相关配建要求,本项目位于城市居住区,宜在民防工程内预留与相邻居住区的连通条件。11、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陆家浜排水系统,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排水采用强排模式。陆家浜排水系统现状雨水排水设计标准为1年一遇,规划雨水排水标准为5年一遇。现状地块周边南仓街、多稼路等敷设有DN800的合流排水管道,尚未达到规划要求。本项目排水方案采用3年一遇的设计标准偏低,初步设计已调整为5年一遇。12、本项目应尽快按照规划实施市政排水工程,结合道路工程建设敷设相应排水管道,以达到排水要求;地块北侧东江阴路为新建道路,建议结合地块开发建设完善道路上供排水管线,以满足地区的供排水需求。13、新建地块应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落实相关指标和措施,考虑设置雨水蓄、滞、回用设施,控制向市政雨水管网的排放量。14、根据沪建建材〔2019〕97号文及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装配式建筑要求:项目新建建筑部分,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并遵循国家以及本市关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其他强制性要求。15、本项目绿色设计应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JGJ/T229-2010)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设计和施工,且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识认证。在后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阶段,提供绿色建筑设计内容,深度符合《上海市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以及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并明确BIM技术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目标和成效,在后续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按照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应用,鼓励在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按照《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建议设计并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后续深化设计中,进一步明确太阳能板集热面积和应用面积。可结合项目特点,考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使用雨水回收系统等节水型应用。本项目的建筑施工及装饰装修应釆用绿色、环保材料,除特殊性能要求外,建筑内外墙须全部使用水性涂料,禁止使用溶剂型外墙涂料和胶黏剂。16、项目配置2*1250KVA变压器,电气负荷总容量为2500KVA,采用二路10千伏电源互为备用的供电形式,市政供水管网供水压力按0.16MPa计。17、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应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并确保周边安全。四、项目资金及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5626.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5196.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048.37万元,预备费用为847.34万元,土地费为76534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力解决。五、其他1、其他内容与原批复保持不变。2、对于各部门及专家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研究落实。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规划、环保、节能和建设管理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方案。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特此批复。项目代码:31010100243451520181A3101002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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