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试行)》申报指南

政策
发布部门:黄浦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政策文号:黄商务委〔2024〕4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本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黄浦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一、资金支持范围及标准(一)支持餐饮企业获得主流权威机构认定。对荣获相关主流权威机构认定的餐饮企业,给予获奖门店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门店仅可单项享受,不重复奖励。(二)支持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首店、旗舰店入驻。参照《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首店、旗舰店认定标准,对2024年1-9月,新开设的餐饮品牌全球首店、中国首店、上海首店、旗舰店的,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组织举办餐饮主题活动。对2024年1-9月,餐饮活动组织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社交平台等市场主体,在黄浦举办有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餐饮主题活动的,经评审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支持餐饮门店改造升级。支持餐饮企业顺应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开展门店改造升级,提升服务能级。对2024年1-9月,餐饮企业开展黄浦区门店改造升级的,经评审按每家门店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支持餐饮企业提升安全运营能力。对2024年1-9月,餐饮企业升级黄浦区门店燃气安全或油烟污染治理等方面系统的,经相关街道审核认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六)支持餐饮企业参与街区建设。对2024年1-9月因涉及重大市政改造而产生门店改造的餐饮企业,经区建管委、街道审核认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支持。(七)支持餐饮企业积极参与区内餐饮主题活动。对2024年1-9月,积极通过发放优惠券(餐饮消费券、折扣券、消费满减券等)等形式,参与区内有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餐饮主题活动的餐饮企业,经评审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八)支持餐饮企业提供便利化设施(2025年申报)。自文件施行之日起,重点区域餐饮企业为提升旅游体验提供便利化设施的,经区文化旅游局、街道审核认定,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九)支持餐饮企业落实垃圾分类(2025年申报)。按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并经区绿化市容局、街道审核认定的餐饮企业,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十)支持餐饮企业提升经营能级(2025年申报)。支持在黄浦区的餐饮企业提升经营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对实现营业额增长、对本区消费市场有带动效应的餐饮企业,经综合评估,给予5-50万元奖励。二、申报主体与条件黄浦区依法经营的餐饮企业,且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申报材料要求(一)2024年度黄浦区促进餐饮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填表说明提供相关附件;(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三)针对申请项目投资额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主要投资支出须同时提供支付凭证;(四)2024年1-9月税控财务报表,新设单位(2024年1月1日后注册)须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表(表号:S204-1表、MY211表(如有))(申报第四~七项需提供)。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并于侧面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各申报主体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作出承诺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2024年11月6日前,企业按照实际经营地将纸质材料交至属地街道,由属地街道初审后统一提交至区商务委(同一餐饮企业在多个街道均有经营门店的,以餐饮企业所在街道提交材料)。四、不予申报情况1.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两年内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处罚的,不得申报。2.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两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不得申报。3.申请单位在项目申报中存在造假、欺骗等行为的,不得再次申报。五、审核流程及要求(一)材料初审。由各街道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申报初审函,提交至区商务委。初审函中注明街道初审通过情况、街道意见及合计申报金额等。(二)材料审核。区商务委汇总各街道初审后的企业材料,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审核、审计,组织专家评审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三)公示公布。就评审确认入围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对外公布。(四)申请拨付。区商务委按照最终入围企业名单,对照支持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六、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补贴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已获《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消费市场创新发展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黄浦区促进商业结构调整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等其他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区商务委和财政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件:2024年度黄浦区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第一批)联系人:区商务委王老师33134800-21051李老师33134800-20933区发展改革委孙老师33134800-21143区建管委汪老师33134800-20746区文化旅游局刘老师64330537-8002区绿化市容局金老师63041024南京东路街道林老师63391519外滩街道沈老师63225333瑞金二路街道张老师63355788淮海中路街道张老师63284375豫园街道周老师63793999*75443打浦桥街道刘老师63010272老西门街道李老师63696363*4031小东门街道许老师63325830五里桥街道钱老师63035050*8231半淞园路街道邓老师63120055*413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关于印发《黄浦区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0日)附件:黄商务委202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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