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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2020年4月20日2020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本区将深入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落实《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一、抓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一)做好专题宣传和组织实施。加强《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专题宣传,制定落实方案,抓好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和《规定》中新增要求的组织落实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本区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梳理并明确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以清单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司法局、各相关单位)(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修订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内容并标注更新日期。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发布和报送工作年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区及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的工作年报。(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各相关单位)(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建立健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对通过当面、邮寄、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请,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均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熟悉平台办理操作流程,每日查看处理待办事项,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原则上,通过依申请方式提供的政府信息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均应转为主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府办、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各部门应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标准化工作实际,确定主动公开具体内容,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于6月30日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同步开展针对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责任单位:区府办、各委办局、各街道镇)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要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要明确解读重点,要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加强精准解读,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和企业群众创业办事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新闻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各委办局、各街道镇)(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5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新闻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制定发布本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凡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均应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此外,还可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专门听取意见。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应在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继续深化会议公开工作,要从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年内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2次,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司法局、各相关单位)(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众参与事项和方式,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每季度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网络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探索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并建立留言审核反馈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社区治理、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各相关单位)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协同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市、区、街镇三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6月底前,按照与市政府部门的结对分工,完成与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等6个结对业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并完成街镇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结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覆盖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的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区府办、各委办局、各街道镇)(二)持续做好国家试点成果落地应用。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维护,统一公开各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强化标准应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责任单位:区府办)(三)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四)加强政务公开与“一网统管”建设的融合。将政务公开工作主动融入徐汇建设成为上海“一网统管”先行区的工作全局中,不断加强各部门与区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交互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导向性、精准性的优势,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的最大利用价值,真正为城市精细化管理赋能献力。(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网格中心、各相关单位)四、着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建设。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与市集约化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内容共享。完成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本区政府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统筹规范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二)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和运营体制。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区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要尽快清理整合。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对重要政策措施,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责任单位:区新闻办、各相关单位)(三)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并设置醒目标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和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并强化专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探索依申请现场办理模式,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现场办结比例。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公开内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道镇)五、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一)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区府办、各委办局、街道镇)(二)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确保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年内轮训一次。课程设置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公务员局)(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加强工作过程管理、检查和考核,用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以及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等法定权限,区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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