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关于宝山区人民政府2014年第27批次(罗泾镇上海怡景养老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核定书的申请报告_街镇园区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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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罗泾镇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泾府〔2015〕7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泾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宝山区人民政府2014年第27批次(罗泾镇上海怡景养老院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15〕254号批准,征用宝山区罗泾镇陈行村小朱生产队1620.5平方米、宝祥生产队10040.4平方米,共2个生产队的农用地合计11660.9平方米。(陈行村宝祥生产队的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部征完,根据沪府土〔2006〕40号文规定撤销陈行村宝祥生产队建制)按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生产队土劳比例计算结果,需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的被征地人员为零。现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该项目《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核定书》。特此报告,请审核批准。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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