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关于建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_街镇园区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友谊路街道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宝友街〔2016〕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街道各办公室、下属各公司:为进一步健全规范公司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公司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制度,请大家按照该制度认真落实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第一章总则为使档案管理工作适应公司全面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公司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职责:一、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潮、防鼠、防高温、防尘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二、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对档案进行电子归档,实现档案的电子信息化管理。三、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部门的文书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第三章归档范围一、凡公司在行政管理、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等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和有重要价值的实物;二、外部政府机关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三、子公司备案形成的与经营有关的资料。第四章归档质量要求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一、每份归档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列在一起,不得分开,并按照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二、归档的文件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三、立卷归档须类别分清楚,组卷合理,标题简明确切,书写端正清晰,力求档案质量化。第五章档案保存期限档案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执行。第六章档案的借阅一、借阅档案要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二、调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第七章档案的销毁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销毁申请单》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有监销人监督销毁过程。监销人须认真核对所要销毁的档案,销毁后,应当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存。第八章其他本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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