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关于商拨罗泾中心校迁建工程中相关土地的函_街镇园区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罗泾镇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政策文号:泾府〔2014〕4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宝山区建交委:我镇为了整合教育资源并改善罗泾中心校校舍陈旧的状况,经宝发改【2013】394号文批准,罗泾中心校迁建工程项目,并经沪宝规土许选【2013】第68号,关于核发罗泾中心校迁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罗泾中心校迁建工程项目位于宝山区罗泾镇新苗村东至潘泾路、南至陈功路、西至小川沙河、北至潘新路。现经上海市宝山区地籍和测绘信息事务中心受理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1311295059)确定该校总用地31467㎡。在土地权属现状中有9677.9㎡为公路用地,其权属单位是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该地是在实施潘泾路时征用的,潘泾路现已全部竣工。为了顺利实施罗泾中心校迁建项目,现请贵委支持我镇的教育事业,商请将9677.9㎡土地划拨我镇。具体事宜商谈以协议为准。特此函达附件1: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成果号:201311295059)附件2:用地批文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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