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高境镇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评审的函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高境镇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政策文号:宝高府〔2015〕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宝山区信息委:根据《关于实施“十万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一线通——银龄居家宝”项目的通知(试行)》(宝民〔2015〕55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筹建高境镇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前期在贵委的帮助下,我镇对项目建设作了可行性研究,形成了《宝山区高境镇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提交贵委开展项目评审,以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特此致函,盼予函复。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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