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关于申请修订《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请示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政策文号:宝统[2011]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统计局:为全面了解本区服务业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宝山区统计局申请修订《社会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本次修订的内容为F203-1表《服务业企业调查表》,调查范围由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修订为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企业;调查频率由季报修订为月报,报送日期为月后10日前。报送方式不变。本项调查由宝山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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