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宝山关于上报住宿餐饮业统计报表的通知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 政策文号:宝统[2011]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海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全面实行区县在地统计管理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宝山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要定期上报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相关统计报表。贵单位属于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国家限额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希望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时向当地政府统计部门上报《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相关统计报表。我们也将严格按照《统计法》赋予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并做好贵单位上报信息的保密工作。特此通知。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二0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上海宝山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上海宝山区产业园区

上海宝山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宝山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