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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关于印发《宝山区2020年学校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_政府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学校、幼儿园、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做好2020年学校卫生工作,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区卫健委、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宝山区2020年学校卫生工作要点》,请按照执行。附件:宝山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要点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宝山区教育局2020年9月10日宝山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要点一、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1、加强学校传染病监测与管理。各学校、幼儿园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师生健康管理,严格校园防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指导,落实辖区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聚集性事件审核等工作,发现(可疑)传染病疫情和症状聚集性病例,及时核实,指导学校做好处置工作。2、规范落实入学儿童接种记录查验工作。学校每年通过新生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途径,告知学生监护人以下信息:(1)监护人应查看学生的接种证,确保没有疫苗漏种。(2)学校将通过信息系统查验学生的接种记录,漏种的疫苗将在入学后通知补种。(3)外省市来沪就读的学生,持接种证到就近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档案登记。在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中告知3项信息的告知率100%;接种记录查验率100%;漏种剂次补种率≥90%。3、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根据《上海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8版)》(沪卫计疾控〔2018〕20号)要求,规范开展学校结核病疫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落实新生入学体检、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和结核病高流行地区集体来沪学生健康体检中的结核病筛查;开展假期返校师生个人健康申报;将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控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内容。二、全面加强学生常见病监测和干预工作4、扎实开展学生重点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根据本区学生重点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的监测方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监测点学校开展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缺铁性贫血等疾病及行为因素的综合监测,由疾控中心监测相关教学卫生环境。学校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监测场所,做好配合工作,将监测阳性结果及时反馈至学生家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人员培训,使用统一标准的仪器设备,注重现场质控,提高监测质量。5、加大推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综合干预。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关于中小学生健康和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康干预知识库,向全区各级各类学生、学校和家庭普及健康知识,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健康行为意识,养成健康行为方式。在学校的配合下,以点面结合形式实施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健康父母行动、重点人群关爱行动、近视防控“明眸”行动和口腔病防控示范学校创建行动等,加强干预督导和评估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三、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危险因素监测6、规范开展学生伤害个案报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应开展学生伤害个案报告,对学生中发生的每一例伤害按“学生伤害个案报告卡”内容逐项调查登记核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伤害个案报告工作质控,明确医院疾病诊断和死因诊断;通过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和医院就诊病人登记情况进行伤害漏报质控,确保辖区内中小学伤害监测率达到100%。7、落实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在全区中学和大学学段的学生中每两年开展一次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以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确定监测对象。以匿名问卷调查学生基本情况、饮食相关行为、运动锻炼相关行为、伤害行为、物质和精神成瘾行为等。抽中学校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在正式调查前进行充分动员,使学生了解调查的意义,确保独立、如实填写问卷。四、着力提升医教结合工作水平8、全覆盖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视导,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每学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防治和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对辖区内各类学校进行学校卫生工作综合视导,及时填报和汇总督导结果。疾控中心定期预先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力求统一尺度评估学校卫生工作开展状况,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各学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查阅。9、丰富医教结合工作内涵,加强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按《宝山区中小学“医教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宝卫计﹝2015﹞19号)文件精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一校一医”制度,定时、定点、定人进校园开展工作,内容包括学生常见病筛查和风险评估;向学生、教师、家长提出针对性的干预意见;宣传和普及卫生与健康保健知识;及时参与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在医教双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学校积极落实进校医师的建议,改善健康促进环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学校应积极参与本区组织的“医教结合”系列活动,提高相关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本区“医教结合”工作质量。10、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和复评审工作。为巩固和深化《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成效,根据《关于下发<上海市无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健促办〔2016〕2号)要求,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和复评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电子烟危害等知识。积极参与宝山区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签名等活动,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五、加大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11、全覆盖开展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监测与建档。为全区“中小幼”学生建立屈光发育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检测队伍,加强人员培训,统筹安排辖区内屈光建档日程,学校(幼托机构)根据日程提前准备筛查信息、建档场所及班级次序,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现场建档、信息反馈及转复诊工作。完成国家级近视调查监测任务,开展近视干预及健康宣教。配合市眼病防治中心开展近视防控、建档质控等工作。12、积极开展爱眼护眼健康宣教。结合“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等主题日积极开展健康宣教活动,提升学生及家长爱眼护眼意识及技能。学校(幼托机构)加强学生视力健康管理、改善视觉环境、定期监测视力、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增加户外活动时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学生屈光发育及近视发展的不同阶段实施分类分级服务和管理。六、规范开展口腔公共卫生服务13、规范开展口腔健康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络安排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开展学生龋齿普查普治、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儿童乳牙涂氟和建立儿童人群口腔健康档案等口腔病综合防治服务项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遵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感染控制制度,在校规范布置学生口腔卫生保健服务临时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佩戴统一服务标识牌,规范开展上述服务。学校教育机构负责配合上述服务,提供上海市社区口腔卫生服务团队入校服务所需的临时工作场所(面积>25㎡),协助填报“上海市学生口腔健康管理记录卡”基本信息。配合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完成学生口腔公共卫生工作联合督导监测。14、切实加强儿童青少年口腔健康宣教。开展“3.20”世界口腔健康日、“6.1”上海儿童口腔健康主题宣传活动和“9.20”全国爱牙日主题宣传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口腔健康教育规范化培训,关注弱势群体,扩大口腔公共卫生服务受益人群。学校教育机构应开展课堂口腔健康教育与相关促进活动,向学生和家长传授口腔护理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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