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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_区政府办公室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16日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宝山区推进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的全面启动之年。2021年宝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宝山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围绕系列制度执行夯实工作基础(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区政府各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方案、发布要求等,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评估审查和动态调整。继续做好对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的,应当于3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评估,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纳入公开范围。(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除涉密和党委公文外,公文类信息应当在主动公开同时做好OA系统上的公文备案,并实时对接上海市政务公开平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委;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形成涵盖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宝你会一件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镇,区政府各部门)重点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完成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三)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本市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措施,及时修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二、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开能级(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强化标准目录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二)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研究和转化,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加快开发“政策服务包”“一件事导览”等集成式、主题式、场景式公开产品,探索出台各领域的标准化应用产品。(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随申办”移动端等平台联动,强化政务数据分析和落地应用,丰富“扫码看”“掌上查”、政策服务信息差异化推送等公开形式和手段,提高公开的实用性和易用性。(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三)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指导各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区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公用事业、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设管理委)三、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提升治理能力(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由区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主动公开。各单位同步公开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司法局、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动态更新区政府决策事项推进情况。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市民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或本单位决策会议不得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议题审议情况开展在线直播,提升工作影响面和传播度。(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通过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在8月全市政府开放月期间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的线下系列主题开放活动,形成规模效应。(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相关部门)四、围绕政策精准解读提升回应实效(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凡是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特别是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开展多元化形式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继续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税务、就业、人才、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市级主管部门部署,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的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试点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二)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府门户网站要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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