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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嘉定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规划资源局拟定的《嘉定区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嘉定区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督察意见书》(沪[2021]1号)和《关于落实〈上海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沪规划资源监[2021]21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重要理念,把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协调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推进嘉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国家战略安全。二、工作原则全区上下要提高站位,坚决扛起严格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按照“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对标对表、精准治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推进整改。(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分级落实。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主要领导担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担负具体责任,协调落实具体整改,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整改工作机制。(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和弱项。紧盯此次督察发现问题和所有历年“挂账”问题,逐项细化、量化、实化整改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切实找准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及时做好上下沟通和左右协调。尤其是针对督察反馈重大问题,应举一反三,注重源头治理。(三)坚持综合整治,系统治理。按照处理好点上与面上、个性与共性、形式与内容、当前与长远四方面关系的要求,协调推进植树造林、河道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工作,协调推进耕地严格保护、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统筹协调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发展。(四)坚持整治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建立“一地一档”工作台账,规范验收销项,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质量。所有整改及验收情况均应形成档案,确保整改任务进展有据可查、过程完备、结论明确、效果显现。三、具体措施(一)压实责任,精准分类严格整改针对此次督察发现我区存在的181个问题以及历年挂账4个问题,逐一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1.绿化造林和河道整治导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描述:部分河口宽度大于15米的河道项目未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涉及我区87个问题(附表1)。整改措施:我区87条河道整治项目,均在2020年向市规划资源局报备清单内;其中14条未开工,73条已动工,已动工项目按照2020年市规划资源局和市水务局河道整治相关要求实施。按照此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分类梳理,通过恢复耕种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任务。未开工及后续河道整治均应严格执行河道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部门:区水务局、各有关街镇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整改时限:11月底前(整改措施为补办建设用地手续项目视具体情况确定整改时限)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描述:未完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先补后占实施路径,涉及我区1个问题。整改措施:我区乡悦华亭一期安置房(嘉定区2019年第40批次)按照自然资源部和上海市政府部市合作协议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有关要求实施,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完成先补后占,并已落实补充等质等量的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责任部门:华亭镇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整改时限:8月底前3.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力问题描述:补充耕地项目存在验收后种树、撂荒、建设占用及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新增耕地实地为非耕地问题,涉及我区37个问题(见附表2-4)。整改措施:我区具体涉及补充耕地验收后种树31个问题,补充耕地撂荒、建设占用5个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新增耕地实地为非耕地问题1个问题。其中,(1)外冈镇葛隆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等31个地块内新增耕地309.39亩在实地核查后发现其现状为林地或设施农用地,未纳入部级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未作为新增耕地备案入库,不作为补充新增耕地使用;(2)江桥镇幸福村、华庄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等2个项目违法建设占用3亩已拆除,另有13.79亩存在撂荒,共计16.79亩,均经规划批准为林业用地,现状种植为生态公益林,未纳入部级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未作为新增耕地备案入库,不作为补充新增耕地使用;外冈镇郊野单元规划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等3个项目,新增耕地96.1亩,正在进行土壤检测,待检测完成后按照检测结果落实种植。(3)嘉定区菊园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后种植桃树、竹子的问题,拆旧地块中实地为非耕地的,未纳入部级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未作为新增耕地备案入库,不作为补充新增耕地使用。对此类问题,通过核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或恢复耕种,完成整改任务。其中,对列入重点督办清单的外冈镇古塘村和华亭镇北新村2个项目,我区高度重视,已要求所有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后,严格按照《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0]19号)、《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等,按规划依计划实施绿化造林项目;同时,各街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落实巡查机制,对于耕地上出现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坚决纠正。责任部门:外冈镇、华亭镇、江桥镇、徐行镇、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整改时限:8月底前4.闲置土地处置不符合要求问题描述:闲置土地处置不符合要求,涉及我区4个问题(见附表5)。整改措施:(1)1宗未开工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由于司法查封暂时无法继续推进建设手续,待司法查封解除后,开展后续处置工作;(2)3宗无施工许可证项目,分别为京沪高铁丹昆特大桥跨蕴藻浜改河护岸工程、于田路和金昌路,均属国家或市重大工程,目前已提供相关审批资料。今后,严格执行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政策,进一步规范处置程序,持续高位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责任部门:区交发集团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南翔镇整改时限:11月底(司法查封地块待解除后开展后续处置)5.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核查上报不实、定性不实、查处不到位问题描述:土地执法卫片存在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问题,涉及我区2个问题(见附表6)。整改措施:1个为位于嘉定工业区的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该地块已于2016年作出行政处罚,拟通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调整,办理建设用地手续。1个为上海建工加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查处工作和消除工作正在同步推进中。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压实执法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保护制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查处工作:区规划资源局消除工作:区绿化市容局、菊园新区管委会、安亭镇、嘉定工业区整改时限:11月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办理用地手续预计2022年底完成)6.其他问题问题描述:2018年以来市级水务部门批准实施的338条河口宽度小于15米的河道未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我区41个问题(见附表7);违法用地问题,涉及我区9个问题,上述50个问题均为河道整治(含水利设施)(见附表8)。整改措施:(1)河口宽度小于15米的41个河道整治项目,8个未动工,33个已动工,实施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或扣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补充所占耕地。(2)违法用地9个河道整治(含水利设施)项目,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整改。其中,符合《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水利专项中河道整治、小型灌排泵站用地的通知》(沪规资综[2018)141号)规定的,通过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实施土地整理复垦新增耕地或扣减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补充所占耕地,落实整改;不符合141号文件规定的,通过恢复耕种或立案查处后补办用地手续等方式,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未开工及后续河道整治均应严格执行河道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中小河道严格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沪规划资源施[2021]16号)实施,严禁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部门:查处工作:区规划资源局消除工作:区水务局、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外冈镇配合部门:区规划资源局、徐行镇、江桥镇整改时限:11月底7.历年挂账问题清单问题描述:涉及我区4个问题(见附件2)。整改措施:4个问题,涉及3宗地块,(1)嘉定区叶城路以北、阳川路以东地块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11月开工,目前工程桩已全部完成,预计2021年7月份开挖基坑,10月基坑开挖完毕;(2)嘉定区工0847号地块由于司法查封暂时无法继续推进建设手续,待司法查封解除后,开展后续处置工作;(3)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以北、嘉唐公路以西地块已于2020年6月法院拍卖,由深圳市瑞谷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拟尽快联系竞得人督促其开工。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处置程序,持续高位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我区将通过督促开工,努力完成整改任务。责任部门:锐科置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陆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谷投资有限公司配合部门: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规划资源局整改时限:11月底(司法查封地块待解除后开展后续处置)(二)源头防控,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上海市嘉定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2017-2035年)》划定和管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机制,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2.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按照《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意见》、《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好植树造林、河道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建设等生态建设和农业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执法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3.凝聚耕地保护共识。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集约节约用地意识,严守耕地红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附件1: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doc附件2:历年挂账反馈问题整改清单.doc上一页页码:/下一页下载文件政策留言板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我要问我要评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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