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定区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嘉定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政策文号:嘉府办发〔2024〕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通知》(沪府办字〔2023〕8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字〔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维护餐饮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嘉定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场景应用为抓手,构筑以“制度+科技”为驱动、“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类+应用”为手段、“协同+共治”为关键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实施餐饮业“5+4+N”综合监管模式,推进餐饮业综合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协同化、高效化,提升餐饮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以监管促规范,以服务促发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综合监管聚焦“多头检查”“检查过多”“随意执法”问题,着力整合资源再造流程,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与透明度。2024年底前,优先完成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事项和消防部门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城管执法部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检查事项等高频检查事项综合监管改革工作。2025年起,逐步覆盖各有关部门对餐饮业的执法检查事项。三、任务安排1.建立综合监管机制。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嘉定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执法事项牵头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机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推进解决综合监管中的疑难问题。各街镇抓安全、强综合,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餐饮单位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投诉举报、专项检查等监管实施工作,探索基层联合监管模式,发挥融合型党建作用。2.统一综合监管标准。区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包含执行机关、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和检查比例等内容,形成统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统一相应层级餐饮单位检查标准。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各部门年初行政检查计划和报备需求,按季度统筹各部门现场检查需求,采取跨部门联合开展现场检查;不能联合开展现场检查的,由各部门单独实施。在达到“触发式”检查条件时,需要开展现场检查的,应当一并实施已制定的行政检查计划。无特殊原因,后续不得就同一事项对同一餐饮单位再开展现场检查。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推进检查全过程记录工作。3.推进信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差异化监管机制。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为基础,结合各自监管数据,按照制定的规则和算法,推进餐饮经营者综合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探索差异化、精准化的信用监管模式;适时发布严重失信典型案例,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两个及以上部门对同一对象实施线下现场检查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合并实施开展,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根据市级部门形成的四级风险于信用管理等级,将风险信用评价为“A”类餐饮单位现场检查频次总体不超过2次/年,“B”类餐饮单位现场检查频次总体不超过4次/年。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监管事项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范围。4.拓展非现场监管场景。进一步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大数据筛查、智能预警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推动非现场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自动共享、问题闭环处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动餐饮单位标识信息、过程信息、抽检信息等数据上“链”,发挥区块链在日常监管、行政检查存证、溯源的技术优势。通过非现场监管判定违法违规的,应做出相应处置;确实存在实体违法或程序违法风险的,应启动现场检查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方式能够实现监管目的的,原则上不再开展现场监管。可以通过非现场方式实现联合监管,不开展线下联合现场检查。对风险评定等级低、信用等级高的餐饮单位纳入“无事不扰”目录清单,原则上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推进以“互联网+监管”为基础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拓展餐饮单位一体化综合监管应用场景。5.规范“触发式”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制度,明确以收到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大数据监测、上级专项任务及其他风险事件为触发条件,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处置的,纳入涉企“触发式”检查报备管理。6.强化监管数据运用。各部门要打通数据壁垒,强化部门之间对餐饮单位行政审批、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的数据共享互通,以数据信息交换与汇总为基础,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条的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网。对接市民服务热线、第三方网络平台相关数据,及时发现餐饮单位违法线索,提升问题发现率。着力提升大数据分析挖掘能力,通过多维数据清理归类和关联分析,形成多维数据分析结果库,根据不同场景需要将数据分析结果运用到场景内,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智能化水平,实现精准靶向监管。7.压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自查报告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支持餐饮单位顺应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趋势,加快对门店的改造升级,提升餐饮门店服务能级。鼓励餐饮单位创建绿色餐厅,持续开展“光盘行动”。8.落实相关利益方管理责任。对于商务楼宇、园区、商业聚集区、第三方网络平台等,重点督促引导相关利益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探索通过商务楼宇、园区、商业聚集区、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与入驻餐饮单位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和义务,形成“政府+平台(园区等)企业+入驻餐饮单位”共建共治格局。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进行业自我管理和诚信经营。探索第三方辅助风险管理机制,开展风险评估、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为高效监管提供专业支撑。9.坚持监管与服务相融合。加强事前服务,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事先梳理合规经营指引,向企业发放“服务包”,帮助市场主体做好自查自纠,助力市场主体发展提质增效。深化事中服务,在综合监管过程中,主动问询并搜集诉求,加强跟踪闭环处理。拓展事后服务,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整改指导,帮助市场主体整改到位,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四、工作举措推进餐饮单位综合监管场景化,立足服务和监管并举,在合规指引、标准统一、综合评价、码上应用四项措施中,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一)推行“一业一册”整合各部门监管要求和标准,针对餐饮业急难愁盼的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对餐饮业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监管政策制度进行梳理,从餐饮单位视角,编制合规经营指引,内容涵盖常见问题、高频违法事项,整合编制企业“服务包”,并一次性告知餐饮单位,稳定主体预期。从餐饮单位视角制定清晰明了、易懂易用的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二)推行“一业一单”整合有关部门检查要求,制定统一检查事项清单,统一检查内容、方式、依据等,各部门按照统一检查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检查,同时便于餐饮单位开展自查报告,提高监管透明度。(三)推行“一业一评”根据餐饮单位场景规律和特点,针对餐饮单位经营状况开展“风险+信用+分类”综合评价,统一形成分级分类监管名单,明确检查频次、措施等,通过餐饮业数字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共享应用,提高监管效率。(四)推行“一业一码”依托“随申码”服务体系,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维码为载体,完善数据的互通、共享、协同,实现“码上监管、码上共享、码上服务、码上共治”,推进餐饮业综合治理数字化场景应用。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领导担任召集人的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对全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定期召开推进部署会。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对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的认识,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二)加强培训宣传加大对各级各类执法人员指导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加强对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落实中要注重总结,及时表彰先进和树立优秀典型,营造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强化社会监督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经营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参与,依托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12345”“12315”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大数据分析,形成社会多元共治合力。鼓励新闻媒体、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附件:嘉定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促进餐饮安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方案附件嘉定区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促进餐饮安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方案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加强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现就嘉定区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数字赋能的总体思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餐饮服务许可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努力构建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视频监控、AI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为餐饮单位、监管人员、消费者打造的集应用、监管、服务为一体的餐饮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提供远程化、可视化、智能化服务,同时让消费者参与监督,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二、工作目标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基础上,将“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融入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依托“随申码”服务体系,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二维码为载体,建立完善数据互通、共享、协同监管机制,构建餐饮单位许可、检查、抽检、追溯、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监控预警等全要素的数据归集,形成经营主体的全景画像,推进餐饮业综合治理数字化场景建设,打造餐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样板。2024年底前,对嘉定区小型餐饮单位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以互联网等形式,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具备“互联网+明厨亮灶”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免予现场核查;建立餐饮食品安全差异化监管制度,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打造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治理新场景,实现“码上监管、码上共享、码上服务、码上共治”监管新模式。2025年底前,嘉定区全面实现餐饮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对“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实施“非现场监管”,将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纳入数字化监管平台。2026年底前,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实现信息集中化、链条可视化、应用场景化,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监管成效更加显著,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三、主要任务(一)优化食品经营许可1.加快行政许可审批。对具备“互联网+明厨亮灶”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在新办、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予现场核查。持续推进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举措,对其门店许可全部实施免予现场核查。2.建设餐饮开店服务应用。优化“一网通办”服务事项,提供餐饮开店全流程帮办服务。支持第三方网络平台拓展许可事前服务功能,对接“一网通办”食品经营许可平台,为入网餐饮单位提供许可便利服务。3.实施许可现场“远程核查”。在食品经营许可核查时,可通过申请人提供的图片或视频,或直接与申请人实时视频连线等方式,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和点位布局等进行远程核查。(二)实施事中事后差异化监管4.根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实施不同的检查频次,对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为A级(风险较低)的餐饮单位,适用最低现场检查频次。5.根据技术条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对存在投诉举报、抽检不合格等食品安全问题或因故意遮挡摄像头、视频画面模糊不清等触发智能预警的,启动现场监管执法。6.根据危害后果实施差异化处罚。坚持过罚相当,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制度,将餐饮单位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因素。根据市市场局《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强化精细化执法。(三)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餐饮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作用,赋能企业日常管理,防范风险隐患,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8.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探索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定期视频抽查、督促指导、问题处置闭环等管理机制,加强设备维护,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在集中经营时段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查看食品加工画面。9.强化食品信息追溯管理。落实本市推进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要求,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及信息追溯义务。推动采用扫描食品外包装“二维码”等信息追溯新技术,提升食品追溯信息采集技术能级。四、工作要求(一)强化保障健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运行机制,鼓励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以及其他远程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督导。加强与信息技术部门的沟通,整合各方资源和技术力量,强化信息、智能专业技术支撑。(二)强化部门协同以“互联网+明厨亮灶”纳入数字新基建项目为契机,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数据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在项目建设、行业管理、数据支撑、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供给和支持,促进餐饮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和资金配套支持,以餐饮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三)加大宣传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纳入“上海品牌”建设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透明度。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广度和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的餐饮单位。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一页页码:/下一页下载文件政策留言板政策留言板只接受对本页(该条)政策的咨询和评价我要问我要评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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