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关于调整南陈路-南秀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拓宽改建工程等3项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_区政府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
发布部门:区交通委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5日
政策文号:宝交〔2021〕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交通建管中心:你中心《关于调整南陈路-南秀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拓宽改建工程等3项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宝交建中心〔2021〕44号)收悉。根据《关于上海市宝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宝委编委〔2019〕23号文)中有关撤销上海市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原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和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原宝山区公路管理署)2个事业单位,组建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的意见,同意将南陈路-南秀路(环镇北路—环镇南路)拓宽改建工程等3项工程的项目法人统一调整为“上海市宝山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特此批复。宝山区交通委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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