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桥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政策文号:宣府〔2022〕2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宣桥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府〔2022〕27号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现将《宣桥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22年3月15日宣桥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复垦工作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使我镇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匹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实现建设“开放、创新、高品质”的目标。二、工作任务根据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复垦工作,使复垦后的土地达到耕种要求,并符合上级验收标准。三、工作内容(一)明确复垦标准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完成后,如期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如田面平整、排灌顺畅、道路通达等,确保项目新增耕地能满足农业耕种要求。1.项目区标高。项目区平均标高与周边同类耕地标高保持衔接,满足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要求。2.田面平整度。田面应满足灌溉排水和耕种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在±5cm之间,相邻田块高差保持在0cm~30cm之间。3.土壤质量。(1)土层厚度。新增耕地的有效土层厚度应在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在30cm以上,土壤无污染。(2)表层土壤质地。表层土壤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表土疏松,土壤通气性好,心土紧实,保墒保肥。4.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布局合理,满足小型农业机具通行、运输、作业的要求。与周边道路、村庄相连接,方便生产生活。5.灌溉和排水工程。排灌渠道满足项目区灌溉和排水要求,各类沟渠布局合理,形成网络,坡度适宜,便于排灌。(二)明确复垦主体根据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施工要求。(三)明确复垦方案在垦复过程中对建筑垃圾的清运及农田基础设施配套须形成工作方案,覆土质量需达标,以水土监测中表层土是否有污染为准。镇减量办专人负责施工巡查并对进土来源做好登记备案,施工单位需提供土壤检测合格报告以及签订承诺书,确保土壤质量,严格把关。对于在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复垦质量不合格或覆土有污染的,将纳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宣桥镇减量化复垦项目的施工。(四)资金的支付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确认的,镇财政将根据实施面积,支付工程总额的80%,余额部分经审价后,并视覆土情况另结清。四、后续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是垦复土地后续管理的关键,复垦后的土地必须按照农业生产要求种植农作物,不得种植树木(苗木)、经济果林等,并确保不出现“三违”现象,同时考虑农业生产的需要和适当的土地收益。对于经水土监测合格的土地,移交给镇农发公司管理,水土监测不合格的土地,实施生态修复,修复期间由第三方负责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