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关于庙行镇F-07地块建设项目申请办理被征地人员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手续的函_街镇园区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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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庙行镇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政策文号:宝庙府〔2022〕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宝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庙行镇人民政府因建设庙行镇F-07地块项目需要,经沪府土(2021)725号文批准,征收宝山区庙行镇野桥村村民委员会农用地1035.4平方米。按庙行镇人民政府计算的纳入就业和社会保障范围总人数,并经宝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需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被征地人员共计0名。经协商,由庙行镇人民政府负责按《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沪府规〔2022〕3号文和宝山区有关规定,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上述方案及人数已于2021年2月4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现申请核定办理该项目涉及的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单位将按规定在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准予备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为被征地人员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户籍信息变更登记手续。特此函告,请予以核定。联系人:金伟诚,联系电话:021-56477576。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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