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三林滨江南片区水之谷5号(三林楔形绿地46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政策文号:浦绿容〔2023〕15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地产三林滨江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上报三林滨江南片区水之谷5号(三林楔形绿地46号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地三林〔2023〕46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一、工程范围及规模该项目工程位于三林滨江南片区的东侧,北临华夏西路,南靠三林北港,西接耀龙路,东至涵林路,去除小黄浦和华夏西河的用地范围。红线内绿地总面积约为17.57公顷(以实测为准),用地性质属于公园绿地(G1),红线外临时绿地面积约1146.97平方米。二、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园路广场、建筑工程、桥梁工程、水系驳岸、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城市家具小品及其配套工程。三、总体设计(一)本地块作为南片区重要组成部分,设计上以“以自然为主,为人们提供绿色生态场所;自然、都市与人和谐统一”为理念,总体定位符合地块特点及绿地设计要求。在整体功能布局上,以小黄浦为分割线划分幽静竹林区、湿地水花园、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区及针阔混交林区四大区域,建议结合区域特色增加停留休憩空间,提升人与自然的亲近。(二)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规划公共绿地红线内总面积为175783.3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32603.8平方米,占比81.6%,铺装面积25623.1平方米,占比15.76%,建构筑占地面积4296.4平方米,占比2.64%。另水体面积13260平方米。红线外临时绿地面积约1146.97平方米。总体经济指标符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三林滨江南片区绿地景观规划审核意见的函》中相关指标控制及《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要求。四、工程设计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一)种植设计充分结合生态性原则,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骨架,结合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针阔叶混交林、水泡阔叶湿地林以及竹林突出该地块特色。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选用青冈栎、石栎、枫香、鸡爪槭、山樱花、金叶皂荚等华东区系中的主要树种组成的常绿落叶阔叶林,营造森林多样景观。针阔叶混交林:延续楔形绿地西侧特色,选用北美红杉、雪松、北美红杉、香樟、枫香、元宝枫、鹅掌楸、麻栎等针阔叶植物,节点以茶条槭、秤锤树、山樱花、樱桃等落叶开花植物,形成高低错落、片层交叠的混交林景观。水泡阔叶湿地林:以乌桕为主,以青钱柳、黄连木、枫杨、榔榆、重阳木等阔叶落叶树为辅,打造深秋特色景色。竹林:运用高大浓密的毛竹、刚竹、乌哺鸡竹作为骨架品种,淡竹、金镶玉竹、红竹、水竹、河竹、孝顺竹作为特色品种,辅以地被竹,竹林间有黑松和梅花相衬,打造竹径通幽、松竹梅的文化意境。本工程彩化植物占总植物量比大于70%。(二)竖向设计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生态习性要求与绿化种植要求,有利于排水,场地应与周边市政道路标高顺接。本项目最高点设在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区,通过覆土建筑抬高地形并向北面湖区放坡,形成高差约12米的丘陵地貌。地块核心区域将小黄浦水系引入形成内湖,沿湖开挖大小不一的水池形成水泡,构建湿地岛屿的多样生态群落系统。(三)土壤改良通过乔木及大灌木树穴换填改良土的方式进行改良,乔木种植区域保证表层30厘米深度改良、树穴150厘米深度改良。需保证土壤改良质量。树穴改良过程挖出的种植土不再回填树穴,在周边场地平整消纳。(四)园路铺装场地内园路按等级划分为三种等级:一级园路为5米宽主园路,应采用黑色沥青并进行绿道设计;二级园路为3米宽漫步道,用于局部区域园路贯通;三级园路为石板路、碎石、汀步,石板路用于湿地水花园区域与其他区域的连通,内部采用碎石与汀步串联湿地岛屿。建筑前地坪区域采用花岗岩。(五)建(构)筑物及小品为满足绿地日常管理及服务功能,同意在本项目用地内需设置三栋建筑。1#道班房位于场地东北角,为地上二层建筑,建筑高度8.55米,占地338.5平方米,主要用于满足公园内管理人员工作需要;2#驿站位于场地西侧,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5.55米,占地294.6平方米,占地主要供公园内游览的游客休息使用;3#服务中心及管理用房位于场地东南部,建筑为覆土建筑,建筑占地3520.6平方米,建筑分为地上及地下部分,地上部分用于管理及接待,地下部分用于停车。建筑外立面风格需与地块设计风格相协调。同意在湿地水花园设置一处水榭构筑物,为居民观景活动提供休憩场所。(六)桥梁为保证整个三林楔形绿地内园路的贯通,同意在本工程内水系上新建3座景观桥梁,分别为1号桥(跨小黄浦)、2号桥(跨三林北港)、3号桥(跨三林北港)。桥梁均采用三跨普通钢筋混凝土拱形连续梁结构,桥宽5m,水中设墩。桥梁装饰面层以石材为基调。桥梁结构需与周围环境协调,必须以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为要求,遵照美观和有利于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七)水系与驳岸本项目中部把小黄浦水系净化后引入地块内形成内湖,景观湖与市政河道交汇处,新建1座拦水坝。驳岸形式采用仿木桩和石笼驳岸相结合。水体护岸结构应做到结构简单、安全可靠、施工方便、经济美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八)给排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雨水按照道路坡度,排至道路,道路的雨水排入就近水体或市政雨水管网,按重力自流的排水方式设置,必要处采用加压提升的排水形式。配套建筑生活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采用市政直供方式。建筑生活污、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场地内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水分流制排水。绿化灌溉采用设置洒水栓人工浇灌和自动喷灌系统相结合方式。(九)电气及照明保障必要的基础照明系统,园灯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着重突出重要节点的点光源如水榭等。照明灯应采用节能灯具。场地内智慧设计需以上海市智慧公园建设导则(试行)为指导依据,通过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安全保障、智慧公众服务三方面对项目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进行设计。五、其他(一)绿地内应按规范设置座椅、植物铭牌、标识系统。(二)本项目内绿地及建筑工程无障碍设计应按照2012年第622号国务院令《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行,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及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宜在出入口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三)建筑施工图应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四)其他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五)绿地建成后应经绿化部门进行公共绿地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特此批复。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8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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