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印发《惠南镇迎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政策文号:惠府〔2023〕8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管社区,各村(居)、各镇属企事业,机关各科室:经研究同意,现将《惠南镇迎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特此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2023年6月1日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印发惠南镇迎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根据《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3-2025年)》,制定2023年惠南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迎检方案。一、指导思想惠南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督察问责,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工作目标惠南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主要围绕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整改任务、上级领导重点交办的整改任务、区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任务、群众监督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等四类。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整改问题主要包括中央、市委、区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全部整改内容、生态环境审计交办整改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交办的整改问题等。上级领导重点交办的整改问题包括中央、市、区领导指示批示整改任务、区生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重点交办件。区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是指区生态环境保护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整改任务和区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等。群众监督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指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途径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组织架构为进一步做好惠南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拟成立惠南镇生态环境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臻宇党委书记杨扬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沈列勇党委副书记胡拥军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振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文副镇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维稳组、现场组四个工作组,胡拥军同志兼任工作组总组长,朱建云同志兼任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各下设工作组组长应委派专职人员对接相关工作。(一)综合组组长:向蕾党政办(应急办)主任成员:党政办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督察期间的接待和各类会议安排;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做好车辆安排;做好督察问题的接收和派单。(二)材料组组长:朱建云规建办负责人向蕾党政办(应急办)主任成员:规建办、党政办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规建办、党政办相关人员负责起草各类会议材料包括督察工作沟通汇报会材料、督察阶段总结、督查问题整改报告、各类督察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各类报送区级部门的材料等。(三)维稳组组长:顾婷平安办(信访办)主任王明城运中心(应急中心)副主任成员:平安办(信访办)、城运中心(应急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做好督察期间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及情况上报;负责做好督察期间各项维稳及情况上报工作;负责做好督察期间舆情和热线工单的接收及情况上报。(四)现场组组长:毛海华民乐社区党委书记石雅慧东城社区党委书记许权黄路社区党委书记张帆园中社区党委书记邵君毅文源社区党委书记副组长:朱建云规建办负责人徐华忠城运办主任刘红业经发办主任顾婷平安办(信访办)主任孙菊华经发中心主任王明城运中心(应急中心)副主任潘峥嵘城建中心(房办)主任曹清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孙宾五违办常务副主任周智慧减量办常务副主任唐勇园区服务站站长杨金标规土局第五管理所所长吴建忠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孙宏伟惠南派出所所长郝胤锝民乐派出所所长张嘉尹惠园派出所所长各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党政正职成员:规建办、城运办、经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农发办、城运中心(应急中心)、城建中心(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五违办、减量办、园区服务站、规土局第五管理所、市场监督管理所、惠南派出所、民乐派出所、惠园派出所、居村委员会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接督察组的现场陪同检查,第一时间处置发现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以上人员若有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更替。四、督察形式新区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由第二综合督察组负责,进驻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9日,共计两个星期(双休日不休息)。督察组以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公开环保督察举报电话、现场抽查等督察形式开展,形成问题清单和反馈报告。五、督察内容主要围绕:1.各镇管社区、职能部门、村居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2.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3.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和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上海市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全国人大固废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6.各类督察信访交办件及12345重点重复信访件整改落实、群众满意等情况。同时督察辖区内重点行业:1.码头、堆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等污染防治情况。2.建筑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及各类垃圾临时堆点污染防治情况。3.两网融合、废品回收处置等污染防治和信访举报情况。4.工业企业排污及危险废弃物处置等情况。5.企业内部加油站点污染防治情况。6.河道水环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雨污混排及违法填河等情况。7.毁林、占林等违法情况。8.餐饮、汽修等生活源的污染防治及信访举报情况。六、销项原则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为整改销项的责任主体,承担对所牵头整改任务销项验收的组织领导、整改落实、核查验收、整改销项及销项备案等工作。(一)坚持求真务实。销项主体要从实际出发,严格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整改真实,经得起人民群众和督察综合组的检验。(二)务求整改成效。销项主体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要严格明确整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整改、现场核查验收。(三)严格程序规范。销项主体要按照规范进行销项,做到整改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确保整改措施全部落实、整改目标全部实现,整改效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四)做到举一反三。同一企业或同一点位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同时排查整改到位。七、工作纪律(一)实行组长负责制。小组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并负责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二)实行督办问责制。涉及督察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各镇管社区、职能部门、村居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因职责梳理不清晰、问题查摆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到位、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影响整体督察工作的,镇党委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真正以强督严查推动工作落实。(三)严守工作纪律。督查期间,所有工作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时到岗、不得空岗、全程保障,期间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联系通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履行督察职责,自觉维护镇党委、政府权威。八、工作要求(一)各镇管社区、职能部门、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成立生态环境“专班”,开展迎检工作。(二)各镇管社区即日起组织村居,针对迎检内容和相关重点行业、各类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结合河长制、林长制巡查落实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和自查自纠报告,做到督察全覆盖、无死角,工作取得实效。(三)各职能部门以迎检内容为导向,即日起主动对接相关社区,做好指导与督促整改,将督察组进驻期间督察的问题,协同相关社区第一时间做到整改销项,并追根溯源,完成源头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四)镇管社区牵头,联合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五违办、城运中心(应急中心)等执法部门,加强镇域内环保执法的应急处置和执法能力。对环境问题严重的企业、项目、场所等,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或关闭,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五)园中社区、园区服务站负责南汇工业园区内的生态环境管理职责,落实辖区内“三不管地带”“同区不同业、多户无人管”等疑难情况的监督管理,明确“园中园”“厂中厂”产权人和物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针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到位,严守安全、环保两根红线,全力确保园区生态环境的稳定发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附件:惠府(2023)89号(关于印发《惠南镇迎接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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