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政策文号:万府〔2023〕4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浦东新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浦委办发[2020]6号)《浦东新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浦府办[2023]16号)和新区6月9日促进浦东新区新型农村集体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为促进万祥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立足浦东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临港新片区行动,聚焦“城市所需、农村所能、区域特点”,以一、二、三产业创新融合为核心驱动,积极探索稳健、增值、共建、共享的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二)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以改革和创新促发展。坚持“在农、为农、兴农、利农”理念,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至2030年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翻一番。二、主要任务(一)拓宽集体资金投资渠道行动全面梳理万祥镇农村集体资金,建立以优质项目为载体的统筹机制,与临港集团等国企开发平台合作,投资镇级园区开发建设包括东扩1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参与投资经评估后风险可控和有现金流的不动产项目比如动迁房商铺、乡村振兴优质农业产业项目等,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发公司积极发挥农业投资作用,参股投资高附加值农业产业,申请现代农业项目,做大做优农业项目。(二)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行动做优存量资产,全面梳理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房屋资产,积极组织导入优质资源和主体盘活使用。提升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能,盘活低效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理清镇农用地权属及属性,明确管理责任方,按照万委(2022)67号《万祥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细则》,农用地管理实行镇统筹、镇村属地管理原则。由镇制定农用地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监管、指导和考核,按农用地权属性质,土地为镇集体所有的由农发公司负责管理,土地为村集体所有的由相关村负责管理,根据农用地权属性质,土地收益分别归农发公司、各村所有。做优乡村振兴项目,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过程中,争取乡村产业项目落地万祥2个。(三)提升镇级集体经济实力行动全面提升镇级集体企业的应收实力,开展镇级12家集体企业专项治理评估,按照实体经营型、招商引资型、公共服务型,合理确定每家企业发展定位,明确主责主业,挖掘潜力,增强集体企业自我造血能力,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全面完成镇级企业发展评估治理和改革,完成镇级集体企业出资人变更登记,推动清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逐步退出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企业。至2024年镇级集体企业均有收益,至2025年镇级集体企业应收实力明显增强。(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活力行动全面梳理各村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本村养护、环卫、管护等公共管理服务业务,鼓励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强合作,参与农业项目,实现共赢。鼓励村用好资源,招引企业注册或租用村资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形成的税收财力收益部分归村集体所有。研究并形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村一发展策略”,打造特色产业项目,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加强各村对土地资源的梳理和使用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乡村振兴建设中财政性投入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并享有收益。至2023年,对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实现“应分配尽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年收入低于50万元的村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至2025年,村集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五)塑造农村集体企业品牌行动总结宣传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村集体企业品牌。打造“祥叮当”农业品牌和“幻云东方”高端农业品牌,助力农业销售。(六)做强农村综合帮扶行动贯彻落实《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办公室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属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浦委办发[2022]58号),围绕方案明确的“促进镇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和“加快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凸显农业农村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美学价值”两个主要目标,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品牌能级和管理水平。通过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农发公司流转收储低效用地的合作社土地及农业设施,提升设施项目或申报设施项目,由区、镇涉农主体建设的项目,建成后的生产设施租赁给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项目财政性资产获得的租金收益(不含土地流转费),原则上70%反哺给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七)鼓励参与投资促进行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的项目,按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应的奖励。(八)拓展金融服务行动推动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企业,参与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提供优惠利率。(九)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选好“领头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队伍。发展“能人经济”,鼓励农村集体企业聘用专业人才和团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十)加强监督和管理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全面监督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法定程序和“三资”制度,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应用场景,建立实时预警、闭环处置的“智能”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运行。三、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协作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高度统筹、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要政策,共同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强化责任,推进行动有效落实万祥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应明确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推进。各村、各集体企业应分类施策,根据本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本村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三)完善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考核机制,各村、各集体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镇的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净资产增长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重要考核内容。万祥镇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出贡献的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或集体企业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完成考核任务目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或企业管理人员,可建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予以调整。附件:万祥镇“一镇一策”统计表。万祥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15日相关附件(47)附件万祥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_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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