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12-02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 政策文号:建交委审批〔2023〕16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浦发澳丽房地产有限公司:你单位送审的浦东新区宣桥镇老港农民集中安置单元12-02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以及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宣桥镇,东至12-04地块、南至12-03地块、西至规划宁达路、北至规划学顺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幼教楼,以及单层的垃圾房等辅助用房。用地面积710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69平方米。二、总体(一)原则同意总平图布局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二)原则同意开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学顺路,距宁达路交叉口距离约40米,宽度为11米。另在学顺路开设一个消防应急出入口(不设进口坡),位于基地东侧处,宽度为4.91米。(三)项目设置37个小型客车停车位,其中无障碍停车位1个、充电设施车位7个。地面区域设置装卸车位1个。另设置9个接送临时车位(不计入总车位数)。基地内部道路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地下车库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P=3、ψ=0.5的标准设计,纳入周边市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及国家与本市其他相关标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道。垃圾房冲洗废水纳入污水管道。三、单体(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幼教楼为重点设防(乙)类,垃圾房为标准设防(丙)类。幼教楼存在结构不规则之处,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抗震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抗震办浦工抗咨〔2023〕15号意见完善。(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3)第N0014号文落实相关卫生要求。(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按照《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6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以及公安技防办意见,补充完善各项子系统设计。(四)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205-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加强本市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规范进行优化。四、投资概算及其他(一)工程申报概算总投资6833.10万元,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资金由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二)幼儿园建设规模为16班。项目建设和设计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并按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审阅意见在施工图中完善相关设计。(三)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应配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符合不宜修建结建民防工程情形,按地上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四)垃圾分类收集,地块内配套设置一座建筑面积31.59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房,生活垃圾房设置应满足分类投放、收集的要求,具体按环卫部门意见落实。(五)供电、供水、供燃气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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