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盘活国有资产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政策文号:浦花办〔2023〕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浦东新区财政局: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和《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浦财行〔2023〕93号)等相关要求,现对我单位的盘活国有资产自查情况工作报告如下:一、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39,920.7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39,920.75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自用无形资产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其中,在用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闲置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二、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花木街道主要职责负责按规定审批固定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向上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二)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街道本级年初固定资产配置计划,并根据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2.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配置申请、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对街道、各办公室、事业单位、社区中心、等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配发等。3.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核对。4.办理新购固定资产领用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制作粘贴固定资产条标签,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照“按物设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原则,随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分布、使用情况。5.监督并管理审核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报废流程合规,防止资产私自报废,资产残值过低等操作不规范问题。6.牵头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和清查盘点工作。(三)财务人员主要职责1.合理安排购置固定资产资金预算,全面负责固定资产资金账务管理。2.对固定资产采购发票建立明细账,同时对办公室建立的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复核。3.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4.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审计等工作。(四)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的主要职责1.街道机关各办公室(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方便固定资产衔接工作,每个部门应确定一个固定资产管理员。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保证账物相符,固定资产直接使用人为保管人;部门共用的固定资产,由部门负责人承担保管责任。3.使用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配置的有关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新增、报废与更新维护工作。4.街道领导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闲置设备归街道党政办公室管理。三、盘活资产自查内容本次盘活自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固定资产盘点由党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对街道、事业单位、社区中心进行对账,做到实物账和财务账的统一,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一致,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有效。(二)自查过程和方法本次盘点采用系统对比和现场盘点的方式进行。系统对比主要针对在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检查系统中的数量、类别、规格型号是否与实际相符;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未登记的固定资产。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提高思想重视我们将进一步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以深入全面了解国有资产的状况,为盘活提供可靠依据。如果发现有闲置、不使用的固定资产,将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进行调拨,填报《花木街道固定资产调拨表》,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及时作调整登记。(二)落实责任与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盘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以实现盘活工作的全面推进。机关各办公室、事业单位、社区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调离、退休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填写《花木街道人员变动资产交接单》交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变更登记,并根据自身所处的部门办理所用固定资产的移交、退还交接手续。(三)加强督促指导继续加强盘活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严禁借盘活资产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准确核算和动态反映资产配置、存量等情况,充分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审核新增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四)加强人员培训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引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盘活国有资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盘活工作的有序推进。特此报告。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资产自查情况表2.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土地资产自查情况表3.行政事业单位闲置通用设备等资产自查情况表4.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专用设备等资产自查情况表5.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大型仪器自查情况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花木街道办事处2023年9月20日相关附件:花木街道闲置自查情况表附件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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