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书院镇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的报告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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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浦东新区绿化市容局: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跨区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2017〕50号)及《浦东新区生活垃圾跨区域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编制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如下。一、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环境补偿使用情况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书院镇获得市下达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项目4个,涉及市下达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770.65万元,调整资金300万元,共计1070.65万元。截至2023年9月底,使用补偿资金973.19万元,使用资金占下达资金计划的90.90%。详细情况见使用情况小结(附件1)、资金使用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二、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使用计划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书院镇获得市下达环境补偿额度区统筹600.00万元,调整结转资金97.46万元,合计可使用的补偿资金区统筹共697.46万元;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计划安排项目2个,计划安排结转资金97.46万元,计划申请补偿资金区统筹600.00万元。特此报告。附件:1.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2.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情况汇总表3.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项目(区统筹)调整申请表4.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汇总表5.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项目概况(联系人:严华,电话:58196369;周伊晨,电话:58190198;孙莉莉,电话:58190031)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2023年9月21日相关附件:书府〔2023〕68号(关于书院镇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市属环境补偿项目(区统筹)进展总结及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环境补偿资金(区统筹)使用计划的报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