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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加强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诊疗服务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全面提升中医全科诊疗服务内涵,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现将加强中医全科诊疗服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以中医全科为主,突显中医专病专科的“全专结合、以全为主、彰显特色”中医全科诊疗服务模式,形成具有区域设置一体化、服务功能多元化,中医人才队伍全专复合化,中医诊疗服务标准化、同质化,诊疗流程便捷化、温馨化等特点,切实有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解决社区居民就医难的突出问题,让基层中医药服务更加深入社区,贴近居民,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在前期中医全科服务新模式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3年起,浦东新区全面推进“全专结合、以全为主、彰显特色”的中医全科诊疗服务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诊疗服务建设全覆盖。二、主要任务(一)改革科室设置改革传统中医科功能布局与科室设置,形成独立设置,位置醒目,布局合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完善设施设备配置,满足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的中医全科诊室加中医综合治疗区及中药房、挂号、收费等辅助职能科室为一体的中医全科服务区域。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中医全科诊室设置不少于3间,按序集中设置,单个诊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中医综合治疗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合理布局,区内进行分区分类设置。中药房、挂号、收费等辅助职能科室位置比邻中医全科、中医综合治疗区,中药房独立设置,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少于350种,中药房中药饮片储存、调剂、煎煮等设备能够满足业务需求。设置中医专病、专科门诊及治未病诊室,开设“名中医工作室”、“中医专家门诊”等。诊区外悬挂“中医馆”牌匾。(二)深化服务内涵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中医全科诊疗服务为基础,以中医专病专科为特色,形成“全专结合、以全为主、彰显特色”的中医全科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全科诊疗服务。中医全科执业医师规范诊疗行为,充分体现中医整体观理念和思维,统一运用多种中医药治疗方法(中医药物治疗结合中医非药物治疗),实现疾病诊断、中医内服、中医外治、中医康复、健康宣教等全程、综合中医全科诊疗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中医全科相关教材、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等,结合本中心实际,编制、完善形成本中心中医全科病种中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在临床实践中,提供中医内服加中医非药物治疗相结合的中医全科服务。强化中医专病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专病专科服务能力,按中心有品牌、专病专科有特色、中医全科医师有专长为目标,完善中医专病专科硬件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营造特色氛围,加强行业领先设施设备配置,不断完善中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提高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在疾病救治中的内涵质量,形成本中心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品牌。强化中医优质医疗及治未病服务。依托浦东新区中医医联体建设,鼓励上级医院中医专家下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名中医工作室”、“中医专家门诊”,提供优质、便捷的中医特色诊疗服务;积极提供治未病服务,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本着“未病先防、预病防发、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指导思想,将治未病理念落实到中医临床医疗工作中,完善治未病临床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建设。管理上由中医科统一管理,建立中医非药物疗法“一站式”服务模式,包括制定中医非药物治疗服务项目目录、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服务质量控制、疗效评估、绩效奖励等制度,促进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综合治疗区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全科执业医师、西学中人员、医技人员、护士等建立服务团队,开展中医药综合治疗服务。治疗区进行分区设置,如针推灸区域、熏蒸区域等,各区域设置时需注意隔间、屏风等保护性措施,满足中医综合治疗区的各项服务开展,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三)加强人员能力提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执业医师人员配置及培训,中医全科执业医师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95%;加强中医全科执业医师能力提升,中医全科执业医师接受中医全科理论和技能培训全覆盖,熟练掌握并应用中医全科诊疗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师承教育的优势和作用,选派中医全科执业医师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或参加区级以上中医药师承项目,全面提高中医全科服务能力及中医特色专病专科服务水平。(四)夯实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适应“全专结合、以全为主、彰显特色”中医全科发展要求,满足中医诊疗和服务需要,按照便捷就医、智能分诊、智能引导原则,实现中医全科就诊患者挂号、就诊、收费、治疗、取药等一站式服务。在智能化叫号系统保障下实现“治疗床位”后台配置、治疗时间按序设置、治疗医师统筹安排、候诊智能排队叫号等综合信息化服务,同步配置“诊间支付”功能,进一步方便病人就诊。(五)中医文化建设中医全科服务区域内外环境、标识标牌及装修、装饰等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独立设置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区,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区通过壁报、展柜、雕塑、模型等形式,普及中医药知识、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彰显中医药特色。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实施。浦东新区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处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浦东卫生发展研究院中医药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党政领导加强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中医全科医疗服务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中医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各单位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完善中医全科服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中医全科服务团队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确保中医全科医疗服务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二)落实经费保障。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项目化形式,设置专项经费,保障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专结合、以全为主、彰显特色”的中医全科诊疗服务建设,鼓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匹配专项经费,科学、规范、合理编制和使用专项资金。(三)强化运行管理。各单位建立健全中医全科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及内部质控机制,将中医全科综合服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建立定期内部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一批中医全科服务典型示范单位。(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统筹运用好理论宣传、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报道,展现中医全科服务成果和重要意义,广泛宣传中医全科服务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加快中医全科高质量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此通知。附件:浦东新区中医全科医疗服务考核指标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0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3年10月10日印发附件浦东新区中医全科医疗服务考核指标1.建立中医全科医疗服务区,原则上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中医全科诊室设置不少于3个,专科专病诊室(专家诊室)不少于1间,单个诊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中医综合治疗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3.中医全科执业医师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比例不低于95%;中医全科执业医师接受中医全科理论和技能培训率、中医全科诊疗开展率达到100%;每年选派至少1人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或参加区级以上中医药师承项目。4.建立健全中医全科服务流程,配置信息化系统,实现病人挂号、就诊、收费、治疗、取药一站式服务。5.中医全科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中医全科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中医全科门诊诊疗挂号人次数)≥40%或每年递增≥5%;中医全科门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人次比例(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数占中医全科科总诊疗人次数)的比例≥40%或每年递增≥5%。中医全科中医药综合治疗率(同时使用中医药物治疗+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的挂号数占中医科总挂号数)≥30%或每年递增≥5%。6.打造中医专病专科不少于2个,至少选择本单位2个优势病种,形成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路径,中医专科门诊诊疗人次数占中医全科诊疗人次数比例≥5%。建设“名中医工作室”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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