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2023年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公益林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浦东新区川沙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上报<2023年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公益林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作业设计>的请示》(浦川新府〔2023〕31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落实本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二、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利村、八灶村、七星村、民义村、纯新村、七灶村、储店村、其成村、鹿溪村、新吉村、会龙村,建设面积共计约101.5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建设内容为苗木采购、苗木种植、场地平整、苗木支撑、开沟起垄、林地宣传牌等。主要种植品种包括:无患子、女贞、落羽杉、高杆石楠、朴树、榉树、黄山栾树、池杉、桂花、垂丝海棠。三、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87.61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补贴60.90万元(6000元/亩),区财力配套60.90万元(6000元/亩),其余资金由你镇统筹解决。四、请你镇接文后,严格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划——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DG/TJ08-2058-2017)》《2022—2024年上海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建设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造林项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操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严把建设质量,并加强抚育管理,规范植物检疫证(包括《植物检疫证》、《产地检疫证》(复印件))、《苗木标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质量验收表》等施工档案,确保建设一片,成林一片。五、请你镇林业部门做好公益林苗木调运检疫的督促和监管工作。特此批复。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11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浦东新区林业站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印发相关附件:216号附件2023年浦东新区川沙镇公益林建设(一期)工程作业设计初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