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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印发《洋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现将《洋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洋泾街道办事处2023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洋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洋泾街道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浦东新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与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浦东新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1.3基本定义本预案所称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1.4事故分级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分。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洋泾街道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它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置,并指导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1.6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将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本预案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时,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第一时间报区应急联动中心和区应急管理局,并服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抢救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在洋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成立洋泾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城运中心(应急管理中心)、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居民区书记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和部署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研究确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并实施统一指挥;提供组织上、机制上、经费上的重大保障;指导重大事件的舆情应对发布;根据事态发展需要依法请求上级应急支援。2.2成员机构职责应急管理中心:在一、二、三级响应时,及时向城运中心、新区应急管理局汇报。城运中心:负责全面监测、跟踪、收集、汇总和报送事故专案信息。党政办: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包括车辆调度、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平安办:负责安保维稳工作,配合完成善后处置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事故发生后,参与现场秩序维护,保护事故现场。派出所: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维持秩序;配合做好维稳工作;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救护。居民区:发生事故按规定立即向城运中心汇报;配合做好各级响应事故的处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在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调查、核实、发布口径及后续处置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参与事故调查;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2.3指挥及处置机构洋泾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生产安全事故专项管理及处置的组织、监督、实施工作。2.4专家机构当发生重大、疑难生产安全事故时,由街道领导小组协调新区专家召开应急处置专家预判会,邀请专业人员分析与事故相关技术数据(包括有关图纸、工艺技术参数、基本情况、危险物质信息等),研判事故风险,提出专家意见,提升应急处置效能。2.5其他成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各部门是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急处置的责任单位。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对生产安全事故实施即时处置。3.风险评估3.1风险概况领导小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展情况组织分析研判,识别潜在风险,可以邀请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对事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判评估,预测事故后果。3.2主要危害危害因素分析是防止发生生产事故的第一步,为避免生产安全事故扩大化,应及时控制事故主要危害,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预警预防4.1信息监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和季节的特点,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及早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中心和街道各职能部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主动跟踪监测和收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研判。城运中心应建立相应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监测与收集。对可能引发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险情信息,要及时上报。4.2预警行动街道各部门在接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城运中心和领导小组,城运中心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相应的预警行动。领导小组研判决定并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可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规程;(2)组织应急的专业人员、专家、队伍、装备器材、通信工具等进入待命状态;(3)调集所需物资和器材;(4)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针对性的措施。5.应急处置5.1预案启动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接警信息判断响应级别,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本预案。5.2信息报告发生事故后,接警部门应及时向城运中心报告信息,城运中心及时向新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事故信息报告依据“快报事实、慎报原因、有事必报”的原则,依法及时上报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1)口头报告信息应当说明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名称及地址;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③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④已经采取的措施。(2)书面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性质、规模等基本情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③事故经过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⑦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⑧建设工程承发包关系;⑨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5.3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中心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维持秩序、设置警戒、摸清情况等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街道城运中心报告情况,由领导小组视情况调配必要资源。(1)警示和疏散。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发出警报,视不同的事故类别,采取初期扑救、紧急逃生、控制隔离等紧急措施。(2)控制和引导。应急管理中心和先期到达的联动部门人员应立即设置警戒区域,按预案对事故现场人流进行导向控制。(3)统计和报告。在初步控制现场后,处置负责人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首次统计,快速统计、上报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报告应正确描述事故状况,对事故的发展态势作出评判,为响应处置作决策依据。5.4应急响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不同,事故应急处置(含应急响应)分四个等级:四级响应: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人员轻伤事故。三级响应: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2人以下(含2人)的重伤一般事故。二级响应: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含本数)重伤或3人以下(含3人)死亡的一般事故,或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一级响应: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5.5应急处置四级:由企业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管理中心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三级: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视情况到场,待新区指挥人员到场后,由新区指挥人员接手事故现场指挥。二级: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待新区指挥人员到场后,由新区指挥人员接手事故现场指挥,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到场。一级:街道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待上级领导接手指挥事故现场后,街道主要领导现场联动配合。5.6协调指挥(1)应急管理中心:现场处置、维持秩序、配合事故调查、信息的收集上报、牵头善后处理。(2)城运中心:信息收集、报送。(3)党政办:车辆调度、后勤保障,并视情调配应急救援资源。(4)宣统文化办:对外信息发布、舆情应对。(5)服务办:民政救济。(6)管理办及城建中心:现场协调抢修。(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救护。5.7扩大应急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洋泾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程序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并向上级报告。5.8应急解除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应急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灾后恢复、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安全生产正常秩序。6.2事故调查与总结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的调查与总结。根据教训总结,提出改进工作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对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上级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洋泾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总结工作。7.保障措施7.1预案保障洋泾街道办事处编制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市级、区级的部门预案,制定相应的部门预案,并报应急办备案。7.2信息技术保障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相关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智慧安监管理信息系统”。7.3队伍装备保障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各条线主管部门要做好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要建立本条线重特大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7.4交通运输保障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必要时,由派出所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升展。7.5医疗卫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医疗救援队伍开展院前急救,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疾病预防工作。做好收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7.6物资保障由党政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物资保障工作组。具体负责:(1)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2)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3)组织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4)协调并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7.7经费保障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应储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应急处置的资金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无力承担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商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8.监督管理8.1宣传教育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居民区结合实际,负责属地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危机意识。企业与所在地居民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安全生产应急知识。8.2演练街道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组织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协同作战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8.3监督检查与奖惩洋泾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预案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在事故处置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收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3)对应急救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3)拒不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临阵脱逃的;(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和物资的;(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6)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8.4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洋泾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与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洋泾街道党政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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