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北蔡楔形绿地C11b-01、C11b-03等四个地块绿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政策文号:浦绿容〔2023〕23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楔形绿地C11b-01、C11b-03等四个地块绿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浦开集〔2023〕145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一、工程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东北部,四至范围:东至罗山路、南至莲安东路、西至规划七路、北至北中路,涉及规划C11b-01地块(部分)、C11b-03地块(部分)、C11-04地块(部分)、C11b-05地块(部分)地块,共四个规划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60083.7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地性质均为公共绿地(G1)。二、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地坪、配套建筑、景观桥梁、给排水工程、城市家具小品及其配套工程。三、总体设计(一)本绿化工程设计定位为打造以城市森林为景观骨架,以林带滨水空间为景观特色主体,置入城市活动、人文元素的高品质社区周边开放型绿地空间。以“林风水泠,杉林霞影”为设计主题,通过绿斑连接、活化空间的手段,构建一个生态的、活力的、季相的、互动的城市森林公园绿地。(二)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0083.8平方米。绿化种植面积52434.9平方米,占总面积87.27%,建筑占地面积476.10平方米,占总面积0.79%,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7172.70平方米,占总面积11.94%。总体经济指标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关于北蔡楔形绿地整体景观结构规划的审核意见》相关要求。四、工程设计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一)种植设计场地绿地以“森林氧吧·斑斓碧带”为种植主题,因地制宜,合理选配植物种类。罗山路景观防护带:在现有林带无患子、香樟的基础上,增加速生树种及垂直型的大乔,如:法桐、樟叶槭、朴树、榉树、金桂等,以丰富林冠线的变化;滨水生物迁徙带:规划河道金家宅河沿岸种植滨水植物带,现状两侧绿地增加夏花特色小乔木;各景观节点分区:基于现有杉林的基础上强化杉林的植物风貌,重点区域丰富乔木品种,打造红黄橙三色斑斓林带。在各节点中点缀春花植物,丰富季相关系;现状公益林:对现状公益林进行系统梳理,对阵列式公益林进行微调、移植,营造自然的绿地景观;重点节点处适当替换、增植高大乔木及色叶树种,丰富景观层次,补充下层矮灌木和草本植物栽植。本工程彩化植物占总植物量比大于70%。主要特色树种为池杉、落羽杉、水杉、鹅掌楸、鸡爪槭、红枫等。(二)竖向设计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生态习性要求,现状场地应与周边市政道路标高顺接,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平面功能布局,宜就地平衡土方。(三)园路铺装场地园路按等级划分为三种等级:一级园路为3.5-4米主园路,采用黑色沥青并进行绿道设计;二级园路为2.5-2.8米次园路,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三级园路为1.5-1.8米透水砖,串联各场地,并在现状公益林中增设林中步道(现状保留改造)、碎石汀步等不同形式小路丰富穿行体验。广场区域主要采用花岗岩压边搭配仿石PC砖,停车场区域采用植草砖。(四)建(构)筑物设计工程建筑单体包括两处管理用房,一处养护作业房。建筑总占地面积476.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10平方米,均为地上一层建筑,管理用房高4.6米,养护作业房高4.2米。园林建筑设计应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热能等天然能源创造特色。同意在亲水平台处设置一座竹钢结构景观廊架,需结合休憩功能设计。(五)给排水设计排水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的排水机制,区内污染源为生活污水,无其他污水。园区建筑屋面雨水散流至绿化带,由缓冲绿化带滞流,净化和广场雨水排至下凹绿地,就近进入水体。建筑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浇灌采用附近河水,在四个地块内各设浇灌潜水泵,抽河水过滤后浇灌。(六)桥梁设计为本项目园路的连续性,需在长征河设置一座人行景观桥,结构形式为钢结构简支梁桥。桥梁结构需与周围环境协调,必须以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为要求,遵照美观和有利于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七)电气及照明保障必要的照明系统,园灯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着重突出重要节点的点光源如主入口、景观廊架等。照明灯应采用节能灯具。五、其他(一)绿地内应按规范设置座椅、植物铭牌、标识系统。(二)以上海市智慧公园建设导则(试行)为指导依据,通过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安全保障、智慧公众服务三方面对项目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进行设计。(三)本项目内绿地及建筑工程无障碍设计应按照2012年第622号国务院令《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行,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及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宜在出入口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四)建筑施工图应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五)其他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六)绿地建成后应经绿化部门进行公共绿地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特此批复。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3年12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2023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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