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B7b-12、B7b-13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政策文号:沪浦发改城〔2023〕119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建工惠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报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B7b-12、B7b-13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建惠城置〔2023〕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为促进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开发,改善区域景观环境,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惠南镇红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B7b-12、B7b-13地块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二、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城区B7b-12、B7b-13地块,其中:(1)B7b-12地块东至勤丰新村河,南至中港河,西至政海路,北至B7b-1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0.37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2)B7b-13地块东至川南奉公路,南至中港河,西至勤丰新村河,北至勤奋路,建设用地面积约0.59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三、项目建设内容是:土方工程、绿化工程、园路地坪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化工程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优化功能布局,提升景观品质,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建设机制安排。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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