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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配备的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中小学、幼儿园:现将《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配备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2023年12月21日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配备的方案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和经费配备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2﹞20号)、《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沪府办﹝2022﹞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随班就读工作提高融合教育水平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25号)、《浦东新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浦教﹝2023﹞2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配备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浦教基〔2019〕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现就加强浦东新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配备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配备标准(一)学前特教班学前特教班教职工编制参照特殊幼儿园配备,教职工与学生比按1︰2.4计算。学前特教班按每班三教一保配备师资,落实特教待遇。当年度新开设的每班至少配备2名特教专职教师。(二)学前特教服务点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落实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工作方案》中“学前特教服务街镇覆盖率达100%”的要求,我区已在爱心幼儿园、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致立学校、海音幼儿园、天虹幼儿园、金爵幼儿园、东方德尚幼儿园、绣川幼儿园、绿川幼儿园、大团幼儿园、顾路幼儿园、书院幼儿园、彭镇幼儿园、红蜻蜓幼儿园、好奇妙幼儿园、康桥第三幼儿园、蒲公英幼儿园、合庆幼儿园、南六幼儿园、天天乐幼儿园、航瑞幼儿园、海港幼儿园、永泰幼儿园、崂山东路幼儿园、坦直幼儿园、金钥匙幼儿园、万祥幼儿园、福山幼儿园、金粤幼儿园、六一幼儿园、星韵幼儿园、小螺号幼儿园、临沂一村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东港幼儿园共36个点作为学前特教服务点开展定时定点服务,每个点上配备1名特殊教育专职教师。(三)义务教育特教班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特教班,参照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专任教师,班额6-10人,教职工与学生比按1︰2.4计算,教师占教职工的80%。当年度新开设的每班至少配备2名特教专职教师。(四)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随班就读工作提高融合教育水平的实施意见》中“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随班就读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人数”相关要求,结合《浦东新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关于“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工作目标,从2023学年起,有随班就读学生的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配备1名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学生数量较多的学校应适当增加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配备人数”任务要求。(五)中等职业教育特教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立特教班,参照特殊教育学校配备专任教师,班额不超过15人,教职工与学生比按1︰2.4计算,教师占教职工的80%。当年度新开设的每班至少配备2名特教专职教师。(六)巡回指导教师根据《浦东新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配足配齐巡回指导教师,至少配足10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二、任职资质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二)任职两年内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专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三)任职两年内取得上海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培训班合格证书。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的周任课时数必须充分保障特教班、特教点、随班就读工作等特殊教育工作的需要,在课时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兼任其他工作。三、特教待遇特殊教育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并在绩效工资中予以适当倾斜,享受区特殊教育补贴。调离特殊教育工作岗位或退休后,不再享受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区教育局每学年审核认定本学年特教专职教师名单,按照认定通过的名单发放特殊教育津贴和区特殊教育补贴,不得挪作他用。(一)学前特教班学前特教班党政主要领导、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区特殊教育补贴参照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1000元/月。(二)学前特教服务点学前特教服务点党政主要领导、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服务特殊学生20人以上享区特殊教育补贴:1000元/月;服务特殊学生10~19个人享区特殊教育补贴:600元/月;服务特殊学生1~9个人享区特殊教育补贴:200元/月。(三)义务教育特教班义务教育特教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区特殊教育补贴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00元/月。(四)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随班就读学生10人以上享区特殊教育补贴1000元/月;随班就读学生4~9人享区特殊教育补贴600元/月;随班就读学生1~3人享区特殊教育补贴200元/月。(五)中等职业教育特教班中等职业教育特教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区特殊教育补贴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00元/月。(六)巡回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区特殊教育补贴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00元/月。四、加强管理每学年,各校根据特教事业计划向区教育局提出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需求申请,教育局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配备,在教师招聘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所有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报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定期组织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特殊教育专职教师参加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附件:1.学前特教服务点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职责2.学前特教服务点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量核算3.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职责4.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量核算5.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6.巡回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附件1学前特教服务点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职责1.协同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做好区域内学前阶段特殊教育服务工作,协调学前特殊幼儿相关教师、家长整体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及康复活动。2.充分使用资源教室设施功能,做好资源教室的管理,为参训特殊幼儿安排个别化辅导时间表,记录特殊幼儿的训练和资源教室的使用情况,达到使用示范的目标。3.对上报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初步筛查,并就筛查情况上报特教指导中心,协助特殊幼儿所在幼儿园和家长做好随班就读申请的组织与申报工作,做好随班就读安置的指导工作和幼小衔接工作。4.对每位学前特殊幼儿进行教育发展性评估,依据特殊幼儿残疾程度及需求,与其教师及家长充分讨论沟通后,协助拟定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5.依据特殊幼儿个别化教育计划,协助特殊幼儿教师设计幼儿活动并施行适合的教育教学活动。6.为辖区内特殊幼儿家长、教师提供特教知识、康复训练方法等咨询、讲座服务,注重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7.定时定点为辖区内学前特殊幼儿提供康复训练服务与指导。8.开展学前特殊幼儿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9.深入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融合活动。10.做好档案管理,规范特殊幼儿一生一档工作。附件2学前特教服务点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内容课时核算备注档案管理一生一档(医学评估、教育教学记录、康复记录及保健记录)会议记录、教研记录及工作计划等材料归档整理。咨询服务1个半天/周定时为特殊幼儿、家长提供面对面咨询服务及不定时开展的电话、网络咨询服务。特殊幼儿发展性评估1个半天/周发展性评估每学期需要时间:半天/生。个训及示范1个半天/周定时为特殊幼儿开展个训及向教师、家长提供个训示范。个别化教学计划制订与反馈1个半天/周学期初协助拟定特殊幼儿的个别化教育计划,期末归档反馈。区域教研活动定期参与区域教研活动。注:学前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的周任课时数必须充分保障学前特教服务工作的需要,在课时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兼任其他工作,兼任的工作量不得超过总工作量的1/3。附件3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职责1.负责学校资源教室的使用和管理。制订资源教室工作制度及流程,定期更新资源教室环境布置,安排资源教室活动课表,组织开展随班就读学生兴趣拓展、学业辅导、补偿训练等,落实每位随班就读学生每天不少于30分钟的个别训练,做好资源教室的活动内容及运行情况记录。2.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家长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综合评估。基于评估学情分析,协同各学科教师制订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并定期调整与完善。3.根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求,优化工作过程管理。定期组织学校随班就读教研活动,开展随班就读教科研工作,完成上海市特殊教育通报系统申报工作。4.定期对校内有特殊需要儿童进行摸底筛查,并对这些学生做好教育观察与记录,按区特教指导中心要求开展申报、鉴定、复测、安置等工作。5.按《随班就读工作手册》要求,做好学校随班就读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学籍申报审批材料、个别化教学计划套表、教育教学案例,以及融合教育活动、家校联系、学生作业作品等相关资料。6.协调学校、家庭、社会资源,促进随班就读学生成长。加强家校合作,向家长宣传特殊教育政策和知识,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开展家庭教育,提升特殊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附件4普通学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内容课时核算备注常规工作1.管理使用资源教室2.做好教育观察、申报、安置等工作3.完成上海市特殊教育通报系统申报工作4.档案收集与管理5.为教师、家长提供咨询、培训服务6.完成区特教指导中心下达的任务与要求教育发展性评估3课时/周1.学生发展性评估2.指导教师按评估结果制订、实施个别化教学计划与个别化训练工作。资源教室个训与示范10课时/周1.制订个训计划;2.定时个训与辅导;3.向教师、家长提供示范个别化教学计划3课时/周1.参与每位学生个别化教学计划的制订2.全程指导个别化教学计划的实施教科研1.开展随班就读教科研活动2.组织研发随班就读校本课程3.制作实用教学具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的周任课时数必须充分保障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在课时工作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兼任其他工作,兼任的工作量不得超过总工作量的1/3。附件5巡回指导教师工作职责1.为普通学校教师提供指导与服务。配合普通学校教师分析随班就读对象的发展情况,参与制订个别化教育方案及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与随班就读教师共同研究并解决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中的困难与问题。2.为随班就读学生和家长提供指导与服务。对有特殊康复训练需要的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康复训练。为家长提供教育咨询,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3.为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服务。了解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情况,对随班就读学生的确定、安置、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4.承担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掌握区域内随班就读对象的情况,参与随班就读对象的审核,负责随班就读学生个人档案、学籍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有关信息。5.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研究。参与区域内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研究,组织力量开展教研与科研。6.承担本地区随班就读教师、学生家长关于特教知识与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附件6巡回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工作内容课时核算备注管理工作4课时/周1.对所分管学校、幼儿园开展特殊学生认定安置、教育教学、转衔服务等全流程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2.完成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其它相关工作。巡回指导12课时/周1.对所分管的随班就读学校(幼儿园)开展一对一指导。(课堂观察、参与评估、查阅资料、设施设备检查、交流访谈、实证分析)2.对分管区域内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分片区展开主题式系列化专题研究与指导。3.依据学校(幼儿园)实际需求,提供医学、教学、心理、康复等多元化的指导。4.协调特教专业人员,通过问题会诊等方式提供普校随班就读学生个性化支持。5.为特殊学生家长与教师提供特殊教育专业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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