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印发《大团镇关于规范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政策文号:团府〔2024〕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大团镇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大团镇的各类合同,加强对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结合大团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现将《大团镇关于规范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大团镇关于规范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实施办法》2.大团镇合同法律审核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6日附件1大团镇关于规范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大团镇法治建设的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规范大团镇的各类合同,加强对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浦东新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镇财政出资的社会组织)及大团镇各村(居)委员会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及合同性质的文件(包括协议、承诺书)。规范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要坚持全面审查、分级审查、预先审查的基本原则,从源头上进行法律把关。未按规定进行法律审查的,不得签订合同。(一)全面审查原则:对于签订的合同及附件等全部内容都需要审查,内部审查由镇司法所负责,外部审查由法律顾问负责;(二)分级审查原则: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签订的2万元以下的合同,只进行内部审查;对于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合同,须进行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各村(居)委员会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须经驻村居法律顾问审查。(三)预先审查原则:对于需要签订合同实施的事项,以先行审查为原则。合同应经法律审查,并出具《大团镇合同法律审核表》(见附件)后,才能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履行合同。因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的合同、为化解矛盾纠纷签订的协议、承诺书等可先行签订履行,事后审查。二、适用范围(一)人民政府或政府内设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经镇司法所和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二)村委会、居委会签订的合同,需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镇联系领导审批,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三)镇属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同需经过本单位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无法律顾问的由司法所及政府法律顾问审查。三、具体内容(一)审查要求合同法律审查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按照尽责、审慎的要求进行,注重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预防和避免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送审的合同文本应当是已经确定合同当事人,并经合同当事人初步协商一致后的文本。(二)审查部门合同法律审查主要通过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部审查由司法所负责;外部审查由政府、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居)委等的法律顾问负责。只有经过法律审查的合同才可以加盖政府或单位的法人公章。(三)审查形式合同法律审查应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可要求合同送审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涉及重大复杂或者疑难问题的,应当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班子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四)审查内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合同须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名义签订,禁止内设机构和非常设机构作为合同签订方;合同内容不得超越本单位职责权限;在合同中禁止约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内容等不当行为。合同法律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合同主体是否适格;2.合同条款是否完整;3.合同用语是否严谨、规范;4.合同内容是否会产生法律风险;5.合同争议救济渠道是否妥当;6.根据合同实际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五)审查程序合同的法律审查应严格按照审查流程进行。合同起草或经办机构应按照要求,向镇司法所提交合同文稿或电子版合同文件、《大团镇合同法律审核表》(见附件)及其他必要的书面文件,镇司法所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审查合同条款并反馈审核意见。如涉及发回修改的,合同起草或经办机构应及时将修改合同再次送审,直至合同审查通过。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镇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合同法律审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应重视合同法律审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明确分工,严格规范管理。司法所、法律顾问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把提升各类合同合法性、防范潜在法律风险作为加强各类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对各类合同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切实做好法律审查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配合做好合同法律审查工作。(三)形成长效,加强制度保障。要形成合同法律审查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合同签订各方应当认真履职,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如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因失职或渎职给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本实施办法从2024年3月6日起开始实行。附件2大团镇合同法律审查表(政府、镇属企事业单位适用)编号:团合审(20)号合同名称送审单位(部门)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简介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可直接以合同修改稿作为审查意见,修改稿作为本审核表附件)签名:年月日法制部门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大团镇合同法律审查表(村居委适用)编号:(20)号合同名称送审单位(部门)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简介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可直接以合同修改稿作为审查意见,修改稿作为本审核表附件)签名:年月日镇联系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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