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镇关于调整完善新场村、蒋桥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政策文号:新府〔2024〕3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浦东新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镇政府以新府〔2023〕186号文呈报《关于新场镇上报新场村、蒋桥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原方案经区府常务会审议后上报市局。根据市房管局“浦东新区新场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预审会暨专家评审会”会议精神等要求,现申请对新场镇新场村、蒋桥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范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请示如下:一、实施范围调整情况根据市局会议要求,原拟实施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方式的集建区以外区域不再纳入项目实施范围,集体建设用地占比不得低于51%比例要求。本次实施范围调整后,申报的新场镇新场村、蒋桥村等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9.61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301.12亩,占比为51.07%。共涉及4个点位,全部位于开发边界内,具体四至范围如下:点位1:东至新奉公路,南至笋南路,西至新环西路,北至南五灶港,涉及果园村、新场村等,土地面积118.74亩。点位2:东至申江南路,南至南五灶港,西至新场大街,北至洪东街,涉及新场村、工农居委等,土地面积176.60亩。点位3:东至申江南路,南至规划君怡路,西近规划聚福桥路,北至规划广雅路,涉及蒋桥村部分范围,土地面积290.67亩。点位4:零星分布的不成套居住房屋点位,共8幢不成套“小梁薄板”房屋及1幢不成套新工房,涉及北大居委、南大居委、工农居委,房屋占地面积3.60亩。项目范围内共计征收村居民759产,非居12产,其中:集体土地上农户389产、非居9产,国有土地上居民370产、非居3产。二、项目实施范围规划情况调整后,本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各地块均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覆盖。根据相关规划,项目规划总用地39.31公顷,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用地配比约为53:47(其中朝晖新村所在的B-14地块按人走房留的供地形式),规划总建筑面积36.0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1.61万平方米,商业办公7.35万平方米,文化体育1.98万平方米、基础教育5.11万平方米。三、项目经济可行性调整后经测算,项目前期改造阶段成本37.72亿元,项目前期改造阶段收入43.22亿元;项目开发建设阶段成本87.69亿元,项目开发建设阶段收入92.19亿元。项目总体开发预计可盈利10亿元,成本利润率约7.98%,盈余将优先用于支持区域配套建设和整体功能塑造,项目可实现自我平衡、保本微利。四、项目改造主体新场镇“城中村”改造项目将由新场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入优质市场主体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认定文件对改造范围实施征收、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块开发,开展实施改造工作。按照要求,将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遴选合作单位。合作投资比例为新场镇集体经济组织出资10%、合作单位出资90%。五、项目改造计划项目采用统一改造、分步开发方式进行,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为确保项目所在区域迅速改善城区面貌、大力提升城区服务能级,力争2025年一季度启动部分道路开发建设工作,2025年下半年陆续启动开发建设,力争2029年上半年完成全部地块改造和开发。妥否,请示。附: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概要(2024)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58179482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人民政府2024年3月21日新场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202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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