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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江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一)全力做好镇管河道长效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二)规范使用镇管河道长效养护的二类经费,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三)促进镇管河道长效管理养护工作专业化、考核工作规范化。第二条基本原则(一)按体现实效、解决问题;注重民生、化解民忧;计划有纲、调整有目;轻重缓急、张弛有度地管好用好镇管河道长效养护二类经费。(二)夯实基础,提升设施,逐步提高河道长效管理养护水平。(三)在确保基础维养内容的前提下,可对二类经费统筹使用,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工作绩效。第二章二类经费构成及提取比例第三条二类经费构成(一)河道堤防经费,主要用于河道堤防日常巡查、护岸结构维修、土堤加固、废料外运等基础养护工作。(二)河道绿化经费,主要用于绿化日常巡查、绿地保洁、中耕除草、植物修剪、树木浇水、苗木补植、抽稀和调整等基础养护工作。(三)河道保洁经费,主要用于河道巡查、有害水生植物打捞、漂浮垃圾清理、河道障碍物清除等基础养护工作。(四)附属设施经费,主要用于河道附属设施(如防汛通道、河道护栏、河长公示牌、河道铭牌、宣传警示牌等)的日常巡查、维护、维修、更新、调整等基础养护工作。第四条二类经费提取比例(一)为便于计费及统一标准,镇管河道养护项目按不低于养护招投标周期内年度养护中标资金的13%进行提取。(二)为便于固定年度二类经费资金,年度内不作调整,但若涉及年度设施量调整资金(调增、调减)超过中标资金10%(不含),则按变量比重相应进行浮动调整(调增、调减)。第三章镇管河道二类经费实施范围及标准第五条实施范围二类经费主要用于镇管河道设施,规模介于日常维养与河道工程建设之间的设施维修、新增改造、水生态修复、安全维护、亮点创建、科技投入、特殊处置等项目。第六条申请标准单个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下,且工作量达到以下规模的可申报二类经费项目:1、水上、岸坡绿化种植200平方米以上;2、水生态设施修复更换、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提升河道水质需求;3、排污(水)口的封堵、修复及应急处置;4、河道障碍物清理(工作量较大超150立方米以上);5、清除河岸较大型成堆垃圾50吨以上;6、堤防加固(施打木桩、砼桩、塑钢板桩)50米以上;7、更换栏杆50米以上;8、翻新防汛道路200平方米以上;9、拆建堤防护岸(块石结构、L型挡墙、砼结构)10米以上;10、提升管养水平的数字化、科技化投入;11、信访投诉、热点追踪、应急突发、公共安全、隐患处置等特殊情况。第七条镇管二类经费项目的测算依据按照以下顺序套用定额测算建安费:1、上海市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6)2、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3、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6)4、参照《区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预算指导单价》5、上一年度末或当年度初的园林信息价第八条镇管二类经费取费要求因镇管二类经费为年度养护中标资金的固定提取,有别于工程性项目,故1、项目预(决)算中规费取费不提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已在养护投标中提取);2、项目无设计、监理、审价、审计等。第四章镇管二类经费实施流程与考核第九条计划下达、申报与审核1、资金计划下达:镇河长办应在上年度的12月中下旬,按年度养护中标资金测算养护单位的二类经费年度实施资金,并落实资金计划任务。2、年度计划申报:养护单位应依据镇下达的资金计划任务,并根据养护特点和申报标准与要求,安排年度二类经费项目计划;于1月底前填报《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计划表》完成申报,年度计划实施项目需具有一定严肃性及可操作性。3、计划项目审核:镇河长办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就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行现场论证,同意后方可落实,对存在异议的项目,应进行调整,重新选项,重新核实(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第十条镇河长办通过审核备案年度计划后,养护单位应填写《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结算联系单》、出具项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编写实施方案,交镇河长办管理人员进行核定签字,并根据时间节点落实人力物力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镇河长办管理人员应进行协调,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督促实施进度(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将二类经费的实施项目纳入月度、年度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计划上报、推进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控制、资料上报、实效展现等。第十一条项目完工与验收项目实施完工后,养护单位向镇河长办提交工程前中后对比照片、工程竣工验收单等资料。镇河长办管理人员对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核实,对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资料进行核验,验收必须合格,未通过验收的要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第十二条经费审核与拨付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养护单位根据实物工作量提供竣工验收单,附相关证明材料,由镇河长办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镇管二类经费按第四条条款测算经费总量,按实结算,总量控制,超出不补、少做需扣。第十三条惩罚措施对于镇管二类经费项目完成进度、完成率未达到要求的养护单位,镇河长办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整改;对于多次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养护单位,年度结余经费在下一年度下达预算时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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