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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推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区级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镇,各公益组织:根据《“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和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上海市慈善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厚植上海城市精神,彰显上海城市品格,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善行善举,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按照评选要求,决定在浦东新区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对象表彰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一)“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二)已获得第一届“上海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已获得第一届“上海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在本轮评选周期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再次参评。(三)曾经获得“中华慈善奖”表彰,在本轮评选周期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第二届“上海慈善奖”。(四)同一慈善事迹不得重复申报多个奖项。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第二届“上海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40个。其中:(一)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本市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以及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团队。该奖项评选标准不以捐赠款物价值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如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特别是在2022至2023年度有突出和感人的慈善事迹。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二)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表彰在本市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影响力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该奖项评选标准综合考虑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的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及其示范性和推广性,特别是2022至2023年度作出突出贡献的。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三)捐赠企业奖。表彰在2022至2023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较大的企业。该奖项评选标准主要依据企业捐赠款物价值达500万元以上数额(捐赠金额统计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资产规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四)捐赠个人奖。表彰在2022至2023年度贡献突出、捐赠款物价值较大或者捐赠款物价值在个人资产规模中占比较高、慈善事迹感人的个人。该奖项评选标准主要依据个人捐赠款物价值达100万元以上数额或者捐赠款物价值在个人资产规模中占比较高、慈善事迹感人(捐赠金额统计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时间、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表彰名额不超过10个。三、相关安排1.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现有机制优势,由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作为“上海慈善奖”推选活动的组织机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宣传动员、资料收集、材料核查等推选活动具体工作。2.推选要求(1)各街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单位、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本条线范围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每个街镇、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奖项类型不限)。(2)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可以向浦东新区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自荐。(3)浦东新区联合捐组委会2023年已将浦东新区慈善公益典范选树活动与第二届“上海慈善奖”预选工作相结合,为避免重复推荐,原则上已获评浦东新区慈善公益典范的对象无需再次申报,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将从名单中择优推送参加“上海慈善奖”的评选表彰。3.推选程序(1)开展推荐(自荐)。各街镇、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将推荐(或自荐)材料报送至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2)初步推选。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推荐名额的150%,初步拟定9个推荐候选名单。(3)审查明确。根据活动要求,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候选对象进行差额评选,形成6个拟推荐名单。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将拟推荐名单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4)审定公示。将符合条件的6个拟推荐名单提交联合捐组委会审核,报区政府审定,并在新区范围内进行社会公示。社会公示期间,接到问题反映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推荐资格,并予以递补。4.材料报送请各街镇、各单位和部门加强动员,积极发掘和推荐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有突出事迹和典型示范作用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为其创造更多机会,争取更大荣誉,促进更好发挥作用。区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8日,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将如下材料(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同步)报至浦东新区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1)第二届“上海慈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5);(2)能够证明其对慈善事业发展所作贡献的文字和影音材料。参评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参评材料涉及的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本次推选申报坚持“谁申报、谁负责”,杜绝弄虚作假,若存在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骗取表彰的,或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取消推荐资格。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洁,58321106,13917350973电子邮箱:pdcslhjcl@163.com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楼408室邮编:200136附件:1.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2.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3.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4.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5.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浦东新区慈善公益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浦东新区民政局代章)2024年3月29日相关附件:浦民发〔2024〕21号附件1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浦民发〔2024〕21号附件2: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docx浦民发〔2024〕21号附件3: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docx浦民发〔2024〕21号附件4: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docx浦民发〔2024〕21号附件5:第二届“上海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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