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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各支(大)队、各街镇(管委会)中队: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4年4月15日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2024年度局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浦东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的整体性、体系性、穿透性、兼容性,促进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重大任务以及队伍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关心、舆论关注、社会关切的重要案件、迫切诉求,推动作风纪律监督常态化。聚焦执法办案规范,结合局在取消案件数指标后,实现案件“应立尽立”,强化依法履职、工作尽责;提高案卷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聚焦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更好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二)坚持提质增效。有效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严格落实队伍管理,提升能力素质。把工作实效作为衡量执法单位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注重执法的实绩实效。聚焦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强化过程性监督,实施制度约束,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提升工作的整体质效。(三)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提升执法监督数字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镇三级监督数字化体系,既要发挥好科技赋能执法需求,又要强化队伍管理、效能监督、办案规范等数字化监督要求,发挥好监督在前端预警、中间调节和末端调控中的作用。强化监督的结果应用和责任追究,充分运用量化管理和综合评估考核等手段,实现数字赋能、数据治理。三、监督内容和方式(一)依法行政方面。1.办案规范。监督内容:聚焦本系统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案例指导、重大行执法案件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办案过程中,超期办案、随意撤案、拆分案件、办假案等违反办案程序行为。任务措施:每月抽查基层单位的案件数不少于上月办结案件总数的10%,抽查单位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全年每个中队案卷抽查数不少于10件;采取线上抽查+线下检查的方式开展案件监督;开展日常案件办理考评,月度汇总;每月召开执法办案质量讲评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开展全系统案卷集中评查,评选出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的优秀典型案件。牵头单位: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2.执法履职规范。监督内容:落实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依法履职行为的监督。任务措施:在通过视频巡查、执法记录仪核查等手段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的监督;梳理队伍管理投诉件,全覆盖核实跟进督察,双月通报。牵头单位:督察大队;配合单位:相关处室。(二)重要制度方面。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重点监督执法主体信息、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执法程序、执法事项等信息的公示情况;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穿着执法制服、出具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告知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公示情况;“市局综合指挥监管平台”中执法案件信息公示情况。任务措施:对涉及到局层面的各类信息公示情况由相关部门对应落实检查;结合规范化中队检查以及日常督察等工作要求,开展对基层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案件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性检查(线上抽查),各基层单位全覆盖;利用视屏巡屏及执法记录仪记录情况的常规性督察检查;每季度开展案件信息公示线上专项检查。牵头单位:法规处、督察大队、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信息指挥中心。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上海市城管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主要检查执法过程中文字、音像记录的采集、保存、管理、使用等情况;投诉举报处置、现场检查、简易处罚、留置送达、实施扣押、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强制拆除、听证、突发事件处置等情形的视音频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任务措施:案件管理中心对涉及案件办理中的文字、执法记录仪的视音频记录情况的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抽查视音频记录数不少于上月案件总数10%,抽查中队数不少于20%,每半年覆盖所有中队;督察大队对是否佩戴和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的督察;勤务监督处牵头对执法记录仪记录情况的全面审查复核,以及落实检查执勤、执法保障等勤务规范要求的视音频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的监督,第四季度配合市局集中开展视音频记录专项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勤务监督处、案件管理中心、督察大队;配合单位:各支(大)队。5.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检查针对重大执法决定的管辖权、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程序、理由、事实认定及证据、救济途径告知、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合理性审核情况;针对行政处罚(包括减轻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及期限、适用裁量基准、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合法合理性审核情况。任务措施:主要检查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案件应当进行重大法核而未进行重大法核的审查。每月常态化开展检查,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每案必查”。牵头单位:案件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支大队。6.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主要对区、街镇两级城管执法部门权责清单落实情况;针对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等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任务措施:对发现的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的,督察大队要落实监督职责,对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要实施督察告知或督察立案;在对信用异议撤回、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败诉的情况,案件管理中心要启动监督职能,制发法制工作建议书及约谈工作;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全民法制意识。牵头单位:督察大队、案件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政治处(负责对责任追究结果落实及“双十禁令”通报)。(三)执法实效方面。7.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勤务重点事项的保障工作督察。监督内容:聚焦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保障工作以及本年度勤务重点开展专项督察。针对本市两会、第七届进博会等重要节点以及清明、冬至等重要节日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情况;在街面市容环境、“一江一河”沿线、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事项的执法检查情况;非法营运、生态环保、规划土地等专项领域的执法查处情况。任务措施: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区局两级下达的各类保障和检查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计划等,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做到“一事一方案”,细化保障任务和监督方式。结合“分类分级”检查、“双随机”检查,开展常规性的实效检查工作及专业执法检查任务等。各支大队和基层中队按照要求落实好保障任务以及阶段性专项执法行动;各支大队每月进行问题分析总结,对街镇中队开展的专项执法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监督。牵头单位:勤务监督处、各执法业务类支大队。8.下发专项任务的文件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内容:对市、区局下发专项任务的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等。任务措施:按照各级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关方案,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线上检查和线下抽查检查。牵头单位:各执法业务类支大队。(四)队伍建设方面。9.队伍管理督察。监督内容: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结合局督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内务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规范、作风纪律及工作纪律等相关情况开展督察。任务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和三级督察要求,开展网上督察+现场督察、常规督察+专项督察,对各基层单位的内务管理、人员管理、行为规范、作风纪律、工作纪律等开展相关检查。同时结合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求,以“巡督一体”“驻队督察”等方式,有效落实好执法队伍管理的督察检查。按要求制作双月督察通报;每半年一次全区督察覆盖。牵头单位:督察大队。10.装备管理检查。监督内容:落实《浦东新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浦东新区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装备使用管理规定》(待修订)及相关装备管理要求情况。任务措施:有效落实单兵执法装备、建制装备的配备,以及对装备的管理、使用等工作的检查监督。开展日常检查装备配备及使用规范情况的监督;对执法装备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数据维护;开展装备的线上数据维护。牵头单位:信息指挥中心。(五)重要案(诉)件方面。11.重大案件监督内容:聚焦领导批示件、环保督察件、媒体曝光件以及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执行情况。任务措施: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受理立案、违法行为认定、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处罚及移送等情况进行督办。对超时未报结、定时无结果等督办件及时采取电话、发函、约谈、通报等方法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开展案件督办,实施一案一督;做好督办案件的闭环管理;实施区域跟踪督办督察。牵头单位:对应条线执法业务类支大队;配合单位:督察大队(负责对不作为问题及处置不力的督察)、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12.重要投诉、重复诉访件。监督内容:根据《浦东城管APP基础上,强化业务中台能力,增加提示类的功能上线,实现对基层工作未完成、超期等情况自主弹窗提醒,以及将情况同步推送部门主管浦东城管APP端告知,最大程度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监管对象数据库数据督察以及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实现关口前移和实时全过程监督,有效监管基层单位日常检查的覆盖面和执行力。通过丰富业务数据标签、建立预警规则等方式,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能力。(二)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执法监督工作网络,落实好相关措施和要求,聚焦监督制度落实、督察督办、案卷评查、队伍管理、问题整改等情况,对案件办理、人员督察、信诉件处置等重点突出工作落实好月通报、季讲评工作;聚焦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城管执法辅管人员的监管“盲区”。开展优秀监督案例评选,推广监督工作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升监督队伍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三)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的权威,提升监督效能。针对城管执法系统内履职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执法不规范等现象,强化“线上+线下”监督,充分发挥“两单两书”(督察告知单、督办通知单、监督建议书、监督决定书)警示纠错功能。充分发挥街镇综合执法依法行政评估指数的评价手段,持续做好后续督促指导、跟踪问效,促进执法机关和人员履职尽责,并将结果纳入“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考核。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外部协同监督,加强与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实效。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党的二十大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相关附件:2024-28附件:2024年度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分解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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