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周浦基地K-6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政策文号:沪浦发改社〔2024〕36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质量事务中心):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周浦基地K-6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周浦基地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南府〔2009〕139号),为完善区域基础教育设施,原则同意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周浦基地K-6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二、项目选址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周浦基地K-6地块,东至咸塘港、南至K-7地块、西至沪南公路、北至瑞和路,项目用地约1906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三、本项目办学规模按27班设置。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教学综合楼、行政综合楼、食堂、体育馆以及地下车库、门卫、垃圾房、配电房等辅助用房,同步实施室外活动场地、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等室外总体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09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2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0平方米。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六、在下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对项目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包括地下空间)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以及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二)加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强沟通协调并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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