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浦东新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浦东新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沪燃东销司〔202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上海浦东新区投资咨询公司评审,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市住建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建设施联〔2022〕151号)等文件精神,排除城市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保障城市燃气安全运行,同意你公司建设浦东新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涉及浦东新区范围内东沟一村等280个小区170691户居民老化燃气立管及其他附属燃气设施更新改造。三、项目总投资27310.56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五、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六、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七、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