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北蔡镇御桥社区Z000901单元12(b)-09地块配套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政策文号:沪浦发改社〔2024〕60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镇御桥社区Z000901单元12(b)-09地块配套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御桥社区Z0009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2020〕40号),原则同意北蔡镇御桥社区Z000901单元12(b)-09地块配套社区文体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北蔡镇御桥社区Z000901单元12(b)-09地块,东至莲溪路,南至12(b)-10地块,西至12(b)-07地块,北至高青路。项目用地面积约945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新建社区文体中心,包括社区文化和社区体育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附属用房,同步配建地下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16552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3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54平方米。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其中文化功能用房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城市基础配套费按地上建筑面积2800元/平方米标准安排,其他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北蔡镇人民政府。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请按照规划及行业要求,进一步论证社区文体中心内部功能设置,明确社区文化和社区体育建设规模,其中体育功能用房按本市社区市民健身中心相关要求设置,统筹利用地下空间。2.请同步研究后续运营方案,在此基础上优化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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