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高行镇Y00-0701单元B3-3地块高行文化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政策文号:沪浦发改社〔2024〕68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长江高行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上报高行镇Y00-0701单元B3-3地块高行文化中心(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长江置业〔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Y00-07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B3-3地块实施深化图则更新》,为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原则同意高行镇Y00-0701单元B3-3地块高行文化中心(二期)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高行镇Y00-0701单元B3-3地块,总占地面积12198平方米,本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高行文化中心(一期),南至万安街,西至高行路,北至B3-2地块,用地面积约559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新建高行文化中心(二期),包括社区文化等功能用房以及配套附属用房,同步配建地下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暂按13444平方米控制,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初步设计深度)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城中村”改造配套项目建设机制安排。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高行镇人民政府。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请按照规划及行业要求,进一步论证高行文化中心(二期)建设规模及内部功能设置,统筹利用地下空间。2.请同步研究后续运营方案,在此基础上优化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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