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张江总部园华谷路(皓月路-孙浦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9日 政策文号:浦建委综规〔2024〕10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张江总部园华谷路(皓月路-孙浦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54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本次实施的华谷路西起皓月路,东至孙浦路,道路全长约0.39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米。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管线搬迁等前期工作。二、设计标准(一)道路工程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二)桥梁工程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三)雨水工程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四)污水工程居民生活污水量标准144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三、工程设计(一)道路工程1.平面、纵断面设计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应与现状道路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协调衔接,并满足排水要求。2.横断面设计原则同意标准横断面采用:2.0米(人行道)+1.0米(绿化带)+10.0米(车行道)+1.0米(绿化带)+2.0米(人行道)=16.0米。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沟浜路基采用二灰填筑,桥头路基采用泡沫轻质土填筑。原则同意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3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应补充孙浦路交叉口铣刨加罩结构。原则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路面结构方案。4.交叉口设计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二)桥梁工程1.原则同意道路沿线设置开太河桥。2.原则同意开太河桥跨径布置为单跨28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3.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4.原则同意桥梁下部结构采用直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5.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三)排水工程1.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属张江环东社区雨水排水系统,开太河以西地区采用自排模式,开太河以东地区采用强排模式。污水属白龙港污水排放系统南线污水总管之华东南污水支线服务范围。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Φ1000-Φ1650雨水管,西段自流排入开太河,东段分段接入耀泰路待建Φ1650雨水管、孙浦路已建Φ1800雨水管。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300-DN400污水管,分段接入耀泰路待建DN400污水管、孙浦路已建DN600污水管。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耀泰路等雨污水管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四、附属工程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应按城市道路标准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下阶段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五、其他(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二)沿线公交站设置、道路绿化、水务、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根据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三)应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四)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五)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六)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七)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六、工程概算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24年9月6日

上海浦东新区产业园区

上海浦东新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浦东新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获取园区招商政策资料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