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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政策文号:浦府办〔2024〕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浦东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4年9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浦东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和《关于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卫中管〔2023〕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中医药政策保障机制,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级,让中医药全面融入区域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生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推动浦东新区在本轮创建周期内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基层中医药发展的组织管理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议事日程。2.完善浦东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本区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事宜,统筹推进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3.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浦东新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设置中医药发展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对区级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二)构建基层中医药发展的支持机制4.强化多元化投入,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事业,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发挥各方面参与推进中医药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挖掘浦东新区中医药文化内涵,高标准打造浦东新区特色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出浦东新区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多元化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持续提高浦东新区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6.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区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本区内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开发,聚力医产融合,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7.加大对中医药服务医疗保障支持,推进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深入参与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研究与试点,加强动态评估,推动医疗机构和中医优势病种提升中医药内涵。8.推进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实现中医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智慧中医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三)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9.发挥公立中医医院龙头作用,建立健全以二、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及二、三级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为龙头和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社区居民在15分钟生活圈内可以到达一家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充分享受到“简、便、验、廉、效”的中医药服务。10.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推进治未病学科建设,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治未病诊疗服务规范,进一步优化治未病临床学科优势病种,新增、制定常见病、多发病的治未病干预方案。11.发展中医康复服务,鼓励中医医师按照要求开展康复服务。将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融入家庭医生制度;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社区中医康复服务,并结合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开展高质量、精品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研究中医养老康复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并实施,建立健全适宜的可持续运营模式。12.发挥中医医院辐射带动作用,区级中医医院落实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推进“区域+专科专病”中医医联体建设,以28个市级以上优势特色专科、专病临床协作为纽带,构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龙华医院为责任单位,相关区属中医医疗机构为核心单位,综合性医院为协同核心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成员单位的组织体系,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中医医联体框架。(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3.健全中医药人员队伍配备,区级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标准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4.打造阶梯式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浦东名中医、中医领先人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学科带头人、中医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对象涵盖医、护、药、防、管各中医药相关专业领域,强化医院内人才孵化机制,形成可持续的中医药学科人才培养体系。15.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立不同层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在中医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医院师承教育体系,推动中医师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中医师承高级学习班,开展以广泛游学跟师为特征的中医高级师承人才培养项目。16.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聚焦浦东新区中医药专业型人才需求,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中药师培训基地、中医护理技能培训基地等,建立健全培训、考核、督导等运行机制。17.加强西学中人才培养,在浦东新区开设“上海市西医学习中医在职培训”专班,培训合格者在其原执业范围内从事与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相同的中医诊疗活动;实施“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预防保健服务规范化培训”,对浦东新区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条线人员应培尽培。(五)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18.加强区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支持浦东新区中医医院、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创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三级中医医院。支持建设区级中医高峰高原学科、新质专科、中医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19.推进社区中医药主阵地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规范设置中医馆,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支持海派中医流派、名中医入驻社区,全覆盖实施以中医全科为主、兼顾中医专病专科的“全专结合”中医全科诊疗服务模式,开展社区专科专病品牌建设,做实家庭医生团队中医药服务提供,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20.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2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5个、中西医结合旗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到中医科以外科室执业,加强中西医协同诊疗。加强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浦东新区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21.促进中医药特色适宜技术推广实施,每年遴选4-8项推广项目,在全区范围组织培训,建立区属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遴选、培训、推广应用、再验证、考核机制,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22.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推进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13项区级中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基层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积极参与本区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和治疗工作。三、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把示范区创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专人专班落实推进。强化部门协同,由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牵头,依托联席会议部署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加强监测评估,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督导检查,跟踪分析评估创建效果。畅通示范区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工作宣传,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中医药方针政策、防病治病理念等,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相关稿件:一图读懂!看浦东新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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