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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关于云台路(尚博路-三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呈报云台路(尚博路-三林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三府[2024]65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本次实施的云台路北起尚博路,南至三林路,道路全长约0.27千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米。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二、设计标准(一)道路工程同意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二)桥梁工程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三)雨水工程雨水工程暴雨重现期取5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四)污水工程综合污水量标准为255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三、工程设计(一)道路工程1.平面、纵断面设计原则同意道路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有待与现状道路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核实,并满足排水要求。2.横断面设计原则同意道路标准横断面采用:3.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30米。3.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同意路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一般路基采用石灰土处理,三林塘港北侧桥头采用二灰加固,南侧桥头采用EPS填筑,应满足轨交11号线安全保护要求。原则同意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32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砾石砂。原则同意路口铣刨加罩方案及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方案,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体现海绵城市设计理念。4.交叉口设计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关横向道路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三林路口处在桥坡路段,应平纵结合,确保通行安全。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二)桥梁工程1.原则同意道路沿线设置三林塘港桥。2.原则同意桥梁跨径布置为16+22+22=60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3.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形式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刚接空心板梁结构。4.原则同意桥梁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墙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应补充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5.桥梁段护岸及河道整治应与桥梁建设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现状护岸的衔接。(三)排水工程1.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属三林金光雨水排水系统服务范围,为强排系统;污水属白龙港污水排放系统南干线总管三林支线服务范围。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分段敷设DN600—DN1000雨水管,雨水收集接入已建Φ3000雨水总管后排入金光雨水泵站。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沿道路敷设DN400-DN600污水管,接入下游污水管道。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其他市政管线应同步实施。四、附属工程本工程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应设置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道树等道路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应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五、其他(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状地形及路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二)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三)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道路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五)应做好对沿线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六)应妥善处理好本工程与轨道交通11号线的关系,做好方案与建设的衔接工作。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土体变形对轨道交通产生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进行变形监测,确保区间盾构安全,落实《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七)应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八)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六、工程概算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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