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推进曹路镇减量化项目涉及浦发集团地块的函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政策文号:浦曹府〔2024〕171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的要求,全面实施规划土地工作“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基本策略,缓解新区土地资源“紧约束”,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对贵集团位于原林场、棉种场的10个批次地块为浦东新区2019年、2020年建设用地减量化项目,于2023年10月已到权证灭失、审计和资金清算等收尾阶段。2024年新区专项审计提出:曹路镇久立未验收其中2个项目均为浦发集团下属企业项目,现状均为林地,可按林地直接验收,该2个项目分别于2021年立项(面积5051.06㎡)、2022年立项(面积10846.28㎡),该2个项目需加快验收。2024年11月25日、12月3日,部分小业主们联名向曹路镇信访办及曹路镇人民政府诉求:要求曹路镇人民政府为该些企业彻底解决余额补偿款问题。经曹路镇减量办核查,该些企业的剩余40%补偿款共涉及金额6011.6587万元,由于补偿款迟迟未到位,企业已无法再生产运转,企业员工或歇业或下岗,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方式,总补偿款分为四笔款项进行支付,第一笔款项需在补偿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总额的30%,第二笔款项需在房屋拆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总额的30%,第三笔款项需相关权证注销、审计结束且浦东新区减量化结算资金拨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总额的10%,第四笔款项需浦东新区减量化清算资金拨付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总额的30%。上述款项乙方均需要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曹路镇已按照补偿协议将能够支付的补偿款均已支付完毕,现需浦发集团配合灭失相关权证方能进行后续补偿流程。经由上海浦东新区林牧园艺场与上海浦东新区农业综合场确认,贵集团共涉及到16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2本房屋所有权证,其中12本土地证为减量化地块全部包含(现已符合灭失条件,希望贵集团配合灭失);4本土地证与2本房屋证为减量化地块部分包含(该部分包含的权证需要新区协调进行部分灭失)。上述权证灭失情况已于2023年8月23日由曹路镇人民政府向贵集团发函告知(浦曹府〔2023〕106号),但至今未果。由于权证不注销,导致审计、资金清算等后续工作无法推进而搁置至今。现经曹路镇减量办统计,曹路镇对林棉场区域企业补偿情况如下:2019年、2020年减量化项目8个,涉及小业主18家,补偿协议32份;涉及贵集团下属企业2家,补偿协议12份。2019年、2020年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全部验收完毕。截止2024年11月中旬,因2020年项目中部分企业因涉及权证灭失工作无法推进,目前仅收到补偿款的60%,多次到曹路镇反映情况且扬言要进行市级上访。现希望贵集团能够协助推进相关减量化项目进程。特此函达!附件:1.质疑书2.信访件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浦东新区曹路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12月18日印发相关附件:浦曹府〔2024〕171号附件1:林棉场承租企业的集体质疑书.pdf浦曹府〔2024〕171号附件2:曹路镇减量办信访件(涉及林棉场小业主)202411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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