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0]年普字第04号)实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6日 政策文号:普府〔2020〕6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0]年普字第04号)收悉。经区府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出让方案,按评估地价人民币14957万元作为上述地块的起始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普陀区泾阳路457号(pt0254a-04)地块位于苏州河以东、老河湾以南、建德公园以西、泾阳路以北。土地出让面积10625.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社区养老福利用地。规划容积率1.0,计容建筑面积1062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在设计方案审核阶段以审定的方案为准补交出让金,出让年限慈善用地50年。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本项目按本市相关全生命管理精神,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建成物业。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7月30日相关附件普府〔2020〕6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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