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产业园区

上海闵行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闵行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现将《闵行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21年6月25日闵行区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是闵行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现代化主城区、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乡村振兴是闵行区域发展的压舱石,也是提升闵行主城区品质的重要支撑。为适应乡村振兴新形势、新要求,在分析闵行乡村振兴现状、发展环境基础上,研究提出“十四五”闵行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第一章“十四五”乡村振兴基础与环境一、“十三五”乡村振兴主要情况“十三五”时期,闵行区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2018年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区委、区政府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成立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乡村振兴2018-2022年五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贯彻中央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三十多项乡村振兴配套政策等,以“促进都市农业提质增效、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乡村目标振兴工作,农业规模化、绿色化、科技化、品牌化水平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推进,两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成功创建,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任务顺利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总资产、净资产在全市位居前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城乡一体化水平居于全市前列,完成了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的乡村振兴任务,乡村振兴成效和显示度逐步显现,在上海社科院发布的2018年和2019年上海乡村振兴综合指数测评中排名均为全市9个涉农区首位,为闵行“十四五”期间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现代化主城区夯实了基础。(一)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建设闵行美丽家园1.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持续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2016年底开始,结合“五违四必”后续生态修复建设工作及闵行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率先在全市实施全覆盖、齐步走的美丽乡村建设,按照“6+X”(“6”指道路、桥梁、河流、绿化、保洁、污水处理;“X”指各村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技防设施、路灯、微型停车场建设等)模式,以提升村庄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村民自我管理水平、提升外来人口管理水平的“四个提升”为工作目标,对除空壳村、待动迁村之外的所有行政村,分“生态型、宜居型、整洁型”三种类型进行建设,完成63个村的建设,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美丽乡村应建尽建。根据市、区两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具体要求,开展2019-2020年为期两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其中2019年完成了对60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建立村庄长效管理机制,2020年针对余下55个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各项建设与管理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区115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政村全覆盖,获得“2020年度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荣誉。2.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持续提升保留保护村发展水平。闵行有10个保留保护村,7个在浦江镇(革新村,另外6个在大治河南部区域——正义村、永丰村、光继村、汇中村、汇东村、汇南村),3个在马桥镇(同心村、民主村、彭渡村)。推动浦江镇革新村成功创建为全市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革新村已全面完成创建,入选了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并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称号。革新村将非集建区内7个村民小组(16个自然村落)共232户村民,集中居住形成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力度在全市首批9个示范村中最大。区、镇、村三级合力打造出革新村水墨江南风格的新民居,体现出村的肌理、乡的韵味和城的品质,受到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通过平移与上楼齐步走、产业发展三村联动、网格化+治理模式创新等措施,大力推动全市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马桥镇同心村创建工作完成并通过市级复核,马桥镇同心村完成40余栋民房建设并形成江南风貌,完成城市化基础、配套设施新增与改造并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注册培育“漫农语侬”大米品牌、稳步推进又冉休闲农业及智能化生产复合有机肥项目,创建成效获市级职能部门高度认可。大力推进第三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民主村创建方案通过区级联合会审,梳理形成17项建设任务清单,完成施工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底完成总体进度超过50%。已创建成功1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以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目标,多措并举开展乡村长效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率100%。在美丽乡村应建尽建基础上,开展以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为重要内容的社会治理工作,构建起党建引领下的镇、村、民齐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马桥镇形成了“六个一”规范民房出租管理模式,即以农村民房出租规范管理为契机,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用“一张负面清单、一个民房租赁管理公约、一个民房租赁规范管理考核办法、一个民房租赁管理信息系统、一份农村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一项奖励措施”来规范民房租赁,让老百姓合法、合规、安心地增加财产性收入;浦锦街道形成了志愿者服务助力美丽乡村长效管理的党建引领下自治共治模式,9个村参与家庭高达40%,有效带动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该模式被“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公众号、新华社客户端录用报道。推进了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创建了一批示范户。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服务。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升,5个镇获评全国文明镇,7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推进全国第二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建成84个农村文明实践站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建立84支农村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队。4.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举措,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农村内外交通联系,推进农村公路大中修,推进老旧桥梁改造,健全农村公共交通体系。减少和控制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完善农村污水管网,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健全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加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建成开放28家农村文化客堂间,积极促进乡风文明。(二)促进都市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闵行绿色田园1.优化农业生产经营布局。以保障蔬菜有效供给、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为目标,落实0.8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13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坚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家庭农场68家,发展农业企业、合作社113家。推动浦江镇、浦锦街道10家稻米合作社组建优质稻米产业联盟,稳步扩大联盟规模,核心基地扩大至6807.97亩,注册优质稻米区域公共品牌“闵田悦禾”,全区大米产业化率基本达到50%,实现了由“卖稻谷”到“卖大米”再到“卖品牌”的转变。初期推动12家成员组建闵行蔬菜产业联盟,形成2504.84亩核心基地面积,完善蔬菜产业联盟管理架构与运行模式,完善冷链运输流程,建立托底销售机制,年绿叶菜产量约7358吨,约占全区绿叶菜产量的20%,创建区域蔬菜公共品牌,产业联盟开始实质化运作,引领全区蔬菜产业质量效益提升。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马桥镇积极发展生态优质大米产业。制定2019至2021年为期三年的新一轮农业政策,建立“1+3+6”绿色田园政策保障体系,突出绿色引领、倒逼机制,逐步淘汰纯粹依赖政策补贴、无成长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优质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2.发展高水平绿色优质农业。我区作为上海市整建制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一部分,于2017年底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综合评价84分,在全市位居前列,于2018年底通过市级考核。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增强,累计创建农业标准园24家。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地产农产品绿色认证率“十三五”期间实现大幅提升,累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50家,认证率在全市处于中上游水平。开出全市首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累计有92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试行合格证制度,共开具合格证33万张,获证农产品数量为4500余吨,初步建成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试点“神农口袋”数字农业管理系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全数纳入系统进行数字化监管,入网面积覆盖率全市排名第一。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集成示范,减肥减药等绿色生态技术普及应用。持续推进农业资源保护与清洁生产,全面关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大替代技术示范推广促进化肥农药技术性减量,亩均化肥使用量从2016年27.1公斤下降到2020年的约23.95公斤,亩均化学农药用量由2016年的1.2公斤下降到2020年的约0.93公斤,2020年获得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称号。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率,粮食生产已实现全程机械化,建成浦江镇浦义合作社等“机械换人”示范基地,2018年获得“全国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称号。创建优质稻米区域公共品牌——“闵田悦禾”,区域内亮苗等合作社多次在市级优质大米评优推介活动中获奖,亮苗合作社还多次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上获奖。3.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区位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浦江镇以建设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革新村为契机,以召稼楼古镇文化为核心,打造白墙黑瓦江南传统建筑与生态风貌,统一运营闲置民房打造文创、民宿、养老一体化的休闲空间,鼓励村民形成前店后工坊、前店后菜园的乡村销售模式,区域内方圆等合作社,积极打造采摘、体验、观光、科普等亮点项目,实现村庄风貌、村落文化和村庄经济的同步提升。浦锦街道以“归园居”田园综合体和梦花源等项目为先行探索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一三产融合发展。吴泾镇致力于打造放鹤谷项目,致力于打造成国内一流,集玫瑰花品种示范、科研教育、培育新品种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玫瑰园。遴选并培育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创建“浦江郊野公园→召稼楼古镇→革新村→方圆生态园”精品旅游线路,该线路入选市级十大精品旅游线路,并向社会发布。(三)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增收,加快打造闵行幸福乐园1.深化农村综合帮扶。以增强“造血”能力为抓手,对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对涉农街镇集体经济组织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由区镇两级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贴息补贴,2012年至今累计对38个集体经济的回购、改造及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予以贴息1.3亿元,受益物业面积116.6万平方米。自2008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政策,补偿标准逐年稳步提高,2020年达到每亩1500元,在全市最高。2019年开始精准识别生活困难农户,形成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方案,促进街镇根据生活困难农户需求开展精准帮扶。2.深化农村改革。我区分别于2011年、2014年获批全国第一批及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2019年成为首批20家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之一,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交流经验。承担全国农村改革实践任务,围绕着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实践任务,全面开展六项权能改革,2020年重点深化了股份有偿退出机制实践,提出7条制度化建议,提交农业农村部,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提供立法依据和实践范例。在获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契机下,我区累计完成了145个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于2019年完成9个镇的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益分红,2020年进行收益分红的集体经济组织数量比2019年增长15%,人均分红收益在全市涉农区中最高。3.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2016年起我区全面推开村资委托镇管工作机制,全区11个街镇建立专业化资产托管机构,对农村集体资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和农民长效增收。2020年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闵行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及“资金管理、不良资产核销、资产交易、规范停产停业企业处置行为”4个配套文件,形成“1+4”监管制度体系,指导街镇完善提升“村资托管”工作与村级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探索“制度+科技”的监管模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并推广应用,实现对全区约1330.7亿元农村集体总资产、772.57余万方集体物业的智慧监管,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录入工作。为地方政策出台提供经验成果,我区承担了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任务,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了重大事项预审备案、镇级向村级委派会计、村财镇管、村资托管等运行机制,创建了合作组织、公司制组织等实现形式,为《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提供了政策建议及实践依据。率先全面推行村级预算管理,制定出台《闵行区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细则,全面推行村级预算管理,积极破解集体组织增收难、负担重问题,并将村级预算管理做法通过市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向兄弟区全面推广。2020年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量1330.7亿元、净资产311.9亿元、经营性资产805亿元,三个指标均在全市涉农区排名第一。二、“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机遇和挑战“十四五”期间闵行农业农村具备优势凸显的条件、拥有乘势而上的机遇、积累蓄势待发的力量,正迎来大有可为的全新发展阶段。首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为闵行“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政策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五年,着眼百年,明确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领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市级层面加强乡村振兴顶层设计,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另外,中央提出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内大循环要立足于扩大内需,这将对乡村投资和消费带来积极影响。李强书记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现场推进会上指出,上海乡村在发展阶段上面临空间稳定、地位凸显、功能复合三个新趋势。其次,闵行区区位、信息、人才优势明显和经济实力较强,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闵行毗邻市中心,交通发达,环抱虹桥枢纽,进博会主场馆布局在闵行,北部两个街镇地处虹桥商务区,浦江镇大治河南部划入自贸区新片区范围,可以说是利好疊加。虹桥商务区每年大型会展活动、区内企业总部大量入驻等带来巨大的市场信息,区内有市农科院、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等“三农”科研教育机构,为闵行农业农村发展创造了积极条件。在全市9个涉农区中,闵行经济实力较强,反哺“三农”具有扎实基础。第三,依托上海这一国际化大都市,为闵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提供扎实基础。依托上海这一国际化大都市,使得闵行乡村产业发展有广阔市场腹地,农村面貌改善有充足动力,农民增收有更多可能性渠道。此外,上海已经进入建设卓越全球城市的新阶段,随着上海生态之城、人文之城和创新之城建设的不断推进,其对闵行乡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更加强劲。因此,闵行在“十四五”期间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天然优势禀赋与机遇条件,扎实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第四,技术进步与技术变革不断加快,为闵行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机遇。随着技术进步与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我国正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发展全过程,催生数字农业等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新业态,有利于我区农业技术进步。上海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农业科技创新潜力大,市农业农村委在推进上海数字农业云平台建设,我区农业数字化等现代化进程将进一步加速。国家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通过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将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同时,闵行“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也面临着挑战。一是闵行城市化快速推进,给乡村振兴带来不稳定性挑战。闵行城市化进程较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随着城市化而不断向城镇转移,加上当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乡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劳动力相对紧缺;此外,随着城市化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日益紧缺,给农业发展等工作带来不确定性。二是闵行农村人多、房旧,给农村社会治理和环境管理带来压力。闵行区农村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普遍老旧,很多农民动迁或翻建意愿强烈,来沪人员多、房屋出租多,部分村甚至出现了本村农民与来沪人员数量严重倒挂现象,部分农村地区来沪人员集聚导致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乱堆物和乱搭建现象屡禁不止,部分村宅前屋后“私人领域”环境问题成为突出短板,农村环境底板较差,加上“十四五”期间经济增速放缓带来政府财政压力等影响,农村环境管理、社会治理成本和压力较大。三是纯农地区相对薄弱,集体经济发展存在较大不平衡性。城市化地区发展不动产物业经营,村级经济相对发达。农业地区因基本农田规划控制受限,农业“小弄弄”现象明显,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城市化地区的村与农业地区的村可支配收入差距明显。四是农民和村等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还不强。农村部分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尚未转变“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尚未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宣传、发动、引导、激励村民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举措不足。我区大部分村民对于村庄治理、环境整洁存在客观需求,但对进城镇居住的诉求更为强烈,了解村内事务并主动参与的内生动力不足,缺乏投身村庄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如何进一步激发村、农民等主体意识,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需要积极研究解决,促进乡村振兴持续顺利推进。第二章“十四五”乡村振兴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现场推进会、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立足“三园”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凸显农业农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加快构建闵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统筹协调、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和政府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注重协同性和关联性,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形成有利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安排,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各类要素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建设标准相适应。(三)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厘清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边界,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把发动群众贯穿于乡村振兴全过程和各环节,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完善农民参与和引导机制,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四)坚持因地制宜推进。科学把握超大城市乡村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从闵行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量力而行,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步实施、从容建设、久久为功。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逐步显现,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较为完善,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形成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多元多样、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乡村风貌宜人、公共服务健全、基层治理有序、农民生活富裕的新格局,充分凸显农业农村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在乡村振兴中不断塑造闵行乡村发展的新优势,促进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现代化主城区建设。表1闵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2025年)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属性单位2020年基准值2025年目标值责任部门1农业规模化率预期性%9092区农业农村委2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预期性%2430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规模化主体覆盖率预期性%6090以上4全区化肥和农药年使用总量预期性吨616.65616.65以下5农产品区域品牌预期性个15年累计1个以上6新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预期性条25年累计5条以上区文旅局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量预期性万人次2627以上区农业农村委8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预期性个25年累计5个区农业农村委9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预期性个105年累计8个以上10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预期性公里58.425年累计13.55公里区交通委11农村公厕提档升级覆盖率预期性%60100区绿容局1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约束性%8895区水务局13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预期性%3545区绿容局14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达标率约束性%90100区文旅局15市区两级文明村创建率预期性%70.790以上区文明办16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约束性%100100区民政局17民房出租管理、宅前屋后环境管理、自治共治管理模式三方面工作在完整村中覆盖率预期性%7095区农业农村委18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约束性%100100区委组织部19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占比预期性%5565区农业农村委20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及转让的村级覆盖率预期性%21.840以上区农业农村委21村卫生室配备乡村医生预期性个12区卫健委第三章分类指导乡村发展落实闵行区总规(2017-2035年)要求,建立“主城区(中心城、主城片区)—新市镇—乡村”城乡体系;落实《上海市闵行区村庄布局规划(2017-2035年)》《闵行区浦江新市镇(含浦锦街道)镇级村庄布局规划(2017-2035年)》《闵行区马桥镇镇级村庄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马桥镇和浦江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等要求,按照保留保护村和撤并村两种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推进乡村发展。一、以聚焦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为路径,优化提升保留保护村保留保护村主要指现状具有一定规模、在较长时期内仍将存续的村庄,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十四五”期间,拟在已经完成浦江镇革新村、马桥镇同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以及马桥镇民主村即将迎接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复核验收基础上,逐步推进马桥镇、浦江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建设。一是建成马桥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布实施”原则,探索将马桥镇同心村、民主村和彭渡村三村联动创建为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在马桥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建设中,注重相对集中居住“上楼+平移”两条腿走路;注重产业发展区域联动,三个村通过集中居住、土地减量化,规划新产业用地,建设“创新产业发展区”,发展文化体验、海派餐饮、精品民宿等为一体的特色风貌区;注重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马桥水稻创新示范园建设,积极融入闵行大米产业联盟,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依托黄浦江涵养林带、韩湘水博园、农耕文化园景观及金氏宗祠等,打造“韩湘园生态旅游区”等项目,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注重探索智慧化社会治理,以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依托党建引领下红色网格等成熟机制,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智能化、智慧化。二是谋划推进浦江镇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建设。依托新片区总体规划,又充分考虑浦江镇大治河区域老百姓需求,谋划好大治河区域6个保留保护村建设“1带6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片区的总体方案,形成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规模和联动效应,重点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方面下功夫。基于一半以上民房近年来进行了翻建,大力推进农民集中上楼,有序推进平移和动迁,加强村庄设计,注重原址保留区域民房风貌提升,提升乡村风貌水平,体现乡村美学价值;注重产业发展,加强对盘活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产业振兴路径的研究,研究将集中上楼节约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腾挪至镇内北部区域区位优越地段,布局好非农产业,加强制度和政策设计,区镇给予一定资金或政策等支持,开发一定量经营性物业项目,促进大治河区域保留保护村出租这些物业获取长期稳定收益;注重盘活宅基地、闲置民房、集体资产等资源,探索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搞活乡村经济;注重结合集中上楼、土地复垦,加强土地流转管控,腾出农田加强招商引进优质农业企业,以及依托我区已经建立的稻米和蔬菜产业联盟、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大治河区域农田规整、成片,促进农业规模化、精品化生产;注重统筹考虑、整体推进6个村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成效和设施使用效率。大治河区域原则上以每年创建一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节奏,稳步创建成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二、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为契机,有序推进撤并村治理“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全区104个撤并村治理。推进集建区内撤并村加快动迁撤村步伐,努力创造条件加快空壳村动迁撤村,加快实现城市化,到2025年剩余1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提升闵行现代化主城区发展品质。区、镇、村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按照市委、市政府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牛鼻子的定位,全力推进市级下达的农民集中上楼任务,通过集中上楼积极推动撤并村加快撤并。对撤并村中需要修缮、村民提出要求的危房按规定程序实施修缮,确保安全。在不影响动迁、上楼等面上工作前提下,争取就集建区外存在较长时间的撤并村试点编制过渡性规划,摸索保障撤并村过渡期间基本民生需求的有效方式。加强撤并村党建,做好撤并村过渡期村庄环境管理、社会治理等工作。街镇依托自身资源因地制宜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社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第四章大力促进乡村产业兴旺一、大力发展近郊精致农业认真落实每年度市级下达我区的粮食和蔬菜生产任务,结合我区1.96万亩“三区”划定面积分布、2.7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及时分解各涉农街镇农业生产任务,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向,加强农林水等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打造彰显闵行特色、体现乡村气息、承载农村价值的精致农业。做强绿色蔬菜产业,依托蔬菜生产保护区,以蔬菜产业联盟和条件好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为重点,打造好闵行“一棵菜”;做强食味稻米产业,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稻米产业联盟,以条件好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为重点,打造好闵行“一粒米”;巩固提升现有经济作物种植经营水平,积极发展精品果园,因地制宜发展花卉产业,探索打造闵行“一个果、一朵花”。建立农业发展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利益联结机制。(一)积极推动农业布局优化根据闵行农业“三区”分布和农业发展现状,开展三调永农图斑与现状规模化种植情况的比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快形成闵行农业“一区三片”为主的农业布局,实现闵行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打造“一区”:推进闵行都市田园农业片区创建成全市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加快发展“三片”:华漕蔬菜生产保护镇、马桥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浦江镇大治河南部农业综合生产拓展区;其他涉农街镇加强招商引资,探索发展高品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三产融合。大力打造“一区”——“闵行都市田园农业片区”:将以市绿色田园示范基地航育基地为载体,大力建设设施园艺智能化生产示范园和智慧农业云管理示范基地,打造集科研、科普、展示、培训、旅游等于一体的农业科创示范园,以全国美丽乡村、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革新村为核心区域,依托浦江郊野公园辐射效应、充分利用联动郊野公园内各类科普旅游休闲资源,建设“浦江郊野公园-地铁八号线沈杜公路站-召稼楼古镇-革新村-方圆、阅乡等生态园-航育基地”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在浦江镇中东部地区为广大市民打造休闲+科普“第三生活空间”。加快发展“三片”:以华漕蔬菜生产保护镇、华漕环城公园建设为契机,优化基本农田布局,突出“一场(合作社)一特色”,打造华漕镇精品蔬菜镇,依托国际医疗、国际教育、国际会展中心区域发展优势,结合苏州河景观休闲廊道建设,争取促使华漕镇成为都市农业多功能效应凸显、城乡融合发展典范。马桥镇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上海市水源保护区的生态优势,以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市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和马桥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基础,注重农业优质大企业的引进和发展,积极发展生态绿色稻米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打造马桥精品优质大米品牌,培育生态循环农业和智慧农业特色,依托“韩湘园生态旅游区”等项目建设,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浦江镇大治河南部作为闵行农业生产最大一块区域,抓住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契机,集中应用与展示农业发展最新科技成果,主要依托稻米产业联盟和优质农业企业、合作社,争取创建优质大米加工基地,形成闵行优质大米产业链,将“闵田悦禾”打造成精品大米品牌;主要依托蔬菜产业联盟和优质农业企业、合作社,利用生态循环、绿色认证、智慧农业等技术以及完善加工、配送、营销环节建设,发展精品蔬菜产业;在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上,依托乡村振兴示范镇(片区)建设,适当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一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具有精品农业、乡村休闲特色的农业综合生产拓展区。(二)持续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以集约化、规模化推动农业优势集成,为闵行精品农业发展夯实基础。将组建农业产业联盟作为破解闵行农业布局零散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进一步发挥联盟的平台作用,增强对成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加强联盟成员管理,规范联盟准入和退出机制,吸收有意愿、优质的新成员,不断增强联盟的活力和能力;在组建“闵行区优质稻米产业联盟”、创建“闵田悦禾”优质稻米区域品牌基础上,调优水稻品种和茬口结构,继续推进品种、生产标准、品牌、包装、价格、销售“六统一”,将优质大米产业链延后一公里,努力补全产后加工短板,争取在区内因地制宜建立优质大米加工基地,或者探索以稳定区外定点加工基地为闵行大米提供统一加工服务等方式,丰富优质大米产业链最后一公里,培育或引进优质销售团队或大米产品生产企业,继续推进联盟优质稻米进中高档等社区,继续加强线上销售,强化品牌建设,形成闵行优质大米产业链,实现稻米产业联盟持续向好发展;在以绿叶菜机械化为抓手初步组建全区蔬菜产业联盟的基础上,强化科技支撑、优化主推品种结构,健全产销合作关系,做深做细订单销售模式,进一步培育好蔬菜区域公共品牌,不断夯实冷链、配送、营销等环节,加强进社区等销售工作,实现产业联盟持续健康发展、蔬菜优质优价的局面。将农业招商引资与提升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有机结合,抓住《上海市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出台实施的契机,优化设计农业政策,对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任务清单、负面清单,从场容场貌、农药仓库建设、加入产业联盟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实施政策聚焦、差异化补贴,形成优胜劣汰机制,淘汰一批不符合我区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土地流转管控,腾出农田,为农业招商引资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引进优秀大企业,围绕结构调整抓招商,发展高档设施农业和优质安全、特色高端农产品;围绕功能拓展抓招商,深入挖掘休闲体验、旅游观光、农村康养等多重作用,拓展农业综合功能;围绕激活要素抓招商,引导农业投资项目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仓库和厂房等集体物业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结合涉农街镇农业发展优势和导向,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整合临近区域相关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适当归并,减少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的同时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对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示范创建指导,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国家级、市级和区级示范合作社,以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积极性,积极培育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带动能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持续推动农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实施耕地休养生息,落实季节性休耕,推进轮作和生态种植,逐步推进农田土壤的全覆盖检测,优化有机肥补贴政策设计,促进我区农田土壤地力有效提升。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农业投入品综合治理,严肃查处农业投入品超范围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经营者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农药实名销售。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业薄膜回收处置并且回收率达到100%,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聚焦绿色生态,因地制宜开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持续稳步提升绿色认证率水平,应认尽认,应绿尽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创建成方圆、正义等5个以上本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利用市级资源打造好航育基地市级“绿色田园”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强化镇村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加强检验检测与监督抽查衔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区范围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努力实现从田间地头到餐桌、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全程农产品质量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动态管理,强化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合格证工作的创新探索,研究建立合格证+追溯+信用机制。实施品牌农业战略,依托粮食和蔬菜产业联盟等,重点打造具有地域特征、产业特色的“闵田悦禾”等闵行“一区一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努力提高上市销售的地产稻米和蔬菜品牌化比例;加强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品牌农产品与市场有效对接;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开展网上直播活动,促进线上销售;加大闵行优质农产品评优推荐活动力度,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依托优质农业企业、合作社和村域特色产业,创建若干个“一场一品”示范基地,重点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如立民村雷竹笋等。(四)持续推动农业机械化、数字化发展在我区粮食生产已经实现全程机械化、成为全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基础上,进一步向农业农机装备现代化和农业智能化方向发展,缓解农业劳动力紧缺的问题。不断将智能化农业设施设备引入农业生产,加强机器换人,聚焦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绿叶菜生产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大力推动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累计创建成正义园艺、富瑞等3个以上蔬菜机器换人示范基地。按照市级部署和要求,为本市数字农业建设作好试点,充分发挥“一图一库一网”作用,将全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数字农业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区、镇、村、合作社四级农业生产信息化队伍,开展数据赋能业务应用,推进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直报,推进产业综合管理应用场景建设,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一网管全程、一库汇所有、一图观三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管护机制。实施产业发展补短板行动,聚焦农业基础设施、产后商品化处理和直销直供等薄弱环节,争取逐步完善闵行优质大米小吨位烘干、稻米加工、冷链仓储、自动化包装和精选设备,促进闵行稻米产业联盟发展和优质大米产业链打造;建设高标准蔬菜设施基地,逐步完善蔬菜分拣、加工、包装、冷库等设施设备,促进闵行蔬菜产业联盟发展。二、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适应国际大都市居民消费需求升级,积极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乡村从主要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文化、卖体验转变,大力发展主要服务国际大都市需求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升级,并在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注重因地制宜多种形式让村集体和村民受益。(一)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好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研究探索乡村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实施休闲农业精品项目提升行动,新增乡村旅游精品线路5条以上,建成5个以上精品科普休闲农园。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并组织参与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促进农业企业、合作社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强净菜加工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发展花卉产业,继续促进中信泰富&归园居滨江田园综合体、梦花源和放鹤谷等一批一三产融合项目发展。挖掘特色食品加工业和乡土文化等资源,如马桥豆腐干、马桥古文化、召楼古镇、荷巷桥老街、塘湾老街等,培育符合市民消费需求的新业态。积极发展农业直销、直供、电商等新业态,促进绿色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空间体验性消费场景,发展生态空间、亲子教育、文化体验、康养健身等体验性娱乐性消费需求的产业。加强农民丰收节等农事节庆文化活动建设,挖掘和培育乡村农耕文化品牌,培育和提升休闲农业文化品牌。(二)发展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乡土产业。传承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乡土文化,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激发文化遗产的艺术魅力和经济活力。继续推动民族乐器制作、香囊制作、漆器制作及红木家具制作等技艺的保护与发展,通过注入民族的、时尚的文化元素等一系列措施,从文化生产角度探索非遗的可持续性保护方法,既强调继承性、精神性,又重视发展性、经济性。继续推动一批非遗相关产品市场化、商品化,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三、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区层面加大引导扶持和考核督促力度,加强对《闵行区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宣传、培训等政策实施工作,研究保留保护村扶持政策意见,街镇强化集体经济发展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村要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区、街镇、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快实现我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一是转变经营模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逐步提高资产租赁一手经营比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单一的租赁模式向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转变。二是调整发展路径。拓展和延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赁经济产业链,提供物业、保洁、食堂等配套服务,逐步提高非租赁收入比重,提升租赁经济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美丽乡村建设溢出效应,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三是开发引入新项目。引入有品牌、有实力、有资金的社会投资方共同开发,通过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与引导国有、民营企业到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开展投资,以项目方式给予扶持。引导街镇特别是农业地区,切实统筹区域内发展资源,以多种方式促进集体经济参与优质项目开发。四是回购改造经营性资产。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风险评估、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回购优质经营性资产。鼓励存量经营性资产升级改造,逐步改善区域环境品质,提高区域空间形象,提升区域产业能级。五是规范租赁行为。全面开展租赁合同清理,对租赁期限超过20年、租赁价格过低或显失公平的,在咨询律师、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建立租赁价格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资产租赁指导价格并建立租赁指导价的调整机制。街镇要加强集体资产二手转租末端管控,通过审核备案管理、经营场所网格化管理等及时规避违法违约风险,确保集体资产运营安全。(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管理一是全面推行村级预算管理。村级组织要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收支结余。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经街镇集资委审核后,提交成员(村民、股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公示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增预算的,应编制预算调增方案并报街镇农经部门审核。预算编制情况应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二是严控外购服务。街镇要进一步完善“村购镇管”制度,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外购服务行为,除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且依靠村级力量无法完成的项目以外,原则上不得外购服务。凡确实需要外购服务的,服务项目要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村级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调动村级内部力量,发挥村民自治管理作用,减少外购服务行为。三是规范福利发放。街镇要制定福利发放范围及要求。福利发放纳入村级预算管理。村级组织要结合实际,坚持“以收定支,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年度福利发放方案(包括发放范围、标准及形式等),报街镇农经部门审核。四是规范收益分配。严格遵循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建立以丰补歉机制,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进行成员收益分配。禁止举债分配,禁止利用土地补偿费、财政资金或银行借款等进行成员分配,坚决杜绝随意扩大分配额度等不合理分配。提倡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向村级分配。在按股(份)分配的基础上,探索将收益分配与乡村治理工作相衔接,与成员履行章程、制度等村规民约行为相挂钩,疊加一定的激励分配,逐步建立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全体成员共建共治共享。五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街镇应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工作报酬,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工作人员数量及支出。除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村级组织需要新增其他工作人员,要制定新增方案(包括用工依据、岗位设定、工作职责、岗位报酬等)报街镇组织部门备案,提交成员(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经考核后发放新增其他工作人员报酬。对因撤制等产生的富余工作人员,街镇要制定人员分流方案,多途径消化。对大部分村民上楼纳入社区管理的,村级组织应减少工作人员数量,降低运行成本。第五章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一、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2020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聚焦提升村容村貌、推进美丽田园建设、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等重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强化督导考核,认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根据国家关于“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署,结合闵行实际,切实持续推进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促使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加快培育都市乡村风貌。(二)加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优化长效管理奖补资金政策,并优化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啄木鸟”队伍督查、第三方日常巡查、委办局联合考核,结合全区“一网统管”工作,探索将其纳入管理项目清单,充分调动行政村做好环境长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在全区范围内通过推广实施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模式、马桥镇网格化+民房出租管理模式、美丽庭院创建等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党建引领下镇、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长效巩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全覆盖和农村雨水排水问题研究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和巩固农村环卫设施改造改建成果。从保留5年以上的村中(保留保护村除外),每年选择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较好、农业产业有一定特色、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村民参与度高的村积极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同时注重整体布局,重点对条件成熟的浦锦街道和马桥镇探索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到“十四五”期末创建成一大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逐步呈现美丽乡村建设由一处美迈向一片美的格局。探索农村信息化、智能化、小区化管理等社会治理新模式。二、持续加强乡村生态建设(一)大力实施乡村绿化造林。聚焦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区域,充分挖掘造林空间和宅前屋后零星土地等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推进村庄绿化;完善重点区域骨干路网、河道两侧的防护林带建设;结合本区保护和保留的自然村落,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特色化生态型乡村公园,提高村民生活品质。(二)持续推进郊野公园建设。在总结浦江郊野公园一期成功经验基础,按照“近繁华之地、濒浦江之滨、承闵行之脉、富郊野之趣”的郊野公园建设总思路,推进二期建设,通过“土地整治+休闲游憩”组合形式,强化土地复合利用,彰显地域特色,以“乡村文化、田园文化、森林文化”打造为切点,拓展农业展示、农业服务、农业科研、农业教育等功能,推动多维融合发展,激活乡村经济,体现乡野文化,促进农民增收。(三)着力提升水体环境。在确保区域防汛除涝能力的同时,重点打造美丽河湖。因地制宜地采用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河道及湖库周边治理等措施,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提升区、镇河长办能力建设,促进农村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四)改善大气环境水平。编制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强化农村大气污染治理。实行源头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措施。减少农业源氨的挥发,实施农业氨减排工程和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削减氮肥施用总量,降低亩均氮肥施用水平。进一步加强镇村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扬尘污染控制,取缔所涉领域露天敞开式作业。(五)加强土壤环境治理。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分类管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施工程。实施设施菜田土壤保育和改良,提高土壤肥力。推进农作物秸秆和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第六章传承弘扬海派乡村文化新风尚一、强化乡风文明建设(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日常生活。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采用民间曲艺、板报墙报、自媒体等接地气、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农村“五个一”固定常态化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通过设置宣传栏、立体微景观、教育场所、活动场所和志愿者服务队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深入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家风家教家训活动。(二)大力培养农民群众诚信道德意识。推进农村诚信道德建设,强化农民的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集体意识,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关爱帮扶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尊德尚贤的价值理念。(三)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市民修身行动,扩大“修齐讲堂”的特色品牌影响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关心爱护困难老人、独居高龄老人的生活,不断提高幸福养老感受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将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等落后风俗习惯纳入村规民约,广泛开展乡风评议,褒扬新风,鞭挞陋习。结合文明村镇创建,协同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打通宣传、教育、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弘扬乡村传统文化(一)传承和发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继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闵行区社区传承传播工作,持续开展“非遗在社区”活动并增设社区传承点位,持续开展非遗讲、演、示、教的传承传播工作,传承和发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因地制宜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我们的节日”等各类民俗节庆活动。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打造具有闵行特色的郊区文化风貌。(二)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群,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鼓励通过培育品牌、开发衍生品、跨界合作等形式,打造乡村文化产业精品。促进具有闵行特色的传统食品制作技艺类项目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促进乡村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第七章加快构建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一)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落实《闵行区农村基层党建“三百三联三提升”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有序开展镇村集中换届工作。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驻村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做好因地制宜探索推进积分制乡村治理模式等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一肩挑”比例,村书记兼村主任兼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加强党支部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开展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巡察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探索城乡统筹党建发展路径,将城市基层党建经验向农村基层党建领域延伸。推动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落实村书记党组织区级备案管理制度。深化“班长工程”,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扎实推进“百千万”党员教育培训进阶计划,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干部后备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担任党组织书记。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农村党员管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培养制度,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机制,推动学思践悟新思想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培养村民的自治能力。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以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协商决策机制,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积极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端APP等信息技术手段,畅通村民参与村务的监督渠道,做实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在村委会全面推行“全岗通”服务机制,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全面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健全完善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基层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充分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先进典型的学习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村镇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创建基础扎实、管理民主高效、村风文明健康的先进村镇。开展文化客厅、农村文化客堂间等实体化建设,形成富有农村特色的客堂自治文化。持续推进“除陋习、行文明、有素养”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新“七不”规范。(四)精心打造平安乡村。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和智能安防系统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物防技防建设水平,促进治安环境持续改善,力争2025年底入农宅盗窃“110”接报数较2020年底下降50%。完善农村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化区、街镇、村居三级综治中心工作平台运行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能力,有效解决农村治安和社会稳定突出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村宅协同治理,完善“四项十条”工作标准和“4+X”平安议事会机制,以组织、发动村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引领下的“组织架构完整、日常运作有序、防范管理到位、治安环境良好”的平安村宅协同治理模式。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平稳安定。加强文明养宠及犬类防控监管。惩治一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五)完善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开放式办公,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形成办公有阵地、活动有场所、服务有窗口、办事有人员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补助,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在党建教育、为民服务、科技信息、文体娱乐、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专业性服务。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工程、大学生村官等政策,充实农村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完善奖惩机制,留住人才,服务基层,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第八章大力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一、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一)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规范经营权流转管理,全面推行公开市场交易,防范与稳妥处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推进并完成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任务,及时总结试验区拓展改革的经验,报中央农办供全国推进农村改革参考。进一步深化集体股份六项权能改革,在落实股份占有权、收益权基础上,逐步扩大开展股份有偿退出及转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股的抵押担保。积极开展宅基地改革管理,优化农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审批流程,规范操作流程;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补充性调查,摸清宅基地底数,实现宅基地分配、使用、审批、管理等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加强宅基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约束和对农宅的风貌引导;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农民建房轮候程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自治组织的监督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宅基地退出工作,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引导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引导和鼓励涉农街镇盘活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资源,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二)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街镇集资委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提倡镇人大列席镇集资委会议。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工作,探索由基层党组织书记互相交叉担任独立理事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考核督查,实施决策追溯问责。抽选镇级集体资产托管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第三方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区、街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优化平台功能,街镇要将集体资产二手转租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监管。推进镇级改革后的镇经联社规范运行,把镇级经联社收益分配纳入区对街镇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大力促进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向村级分配,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更多的获得感。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和农民增收(一)强化农民就业促进工作。建立健全促进离土农民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农民就业援助扶持力度。加强离土农民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村居委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鼓励企业吸纳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离土农民,促进离土农民市场化就业。依托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为农民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面试招聘等服务。通过各街镇组织举办政策宣讲、求职创业辅导、职业介绍等活动,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二)实施乡村创业带头人行动。全面落实上海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社保费补贴、房租补贴、贷款担保、贴息等政策,切实降低农民创业成本。组织开展创业新秀评选、创客节等主题活动,营造浓厚创业氛围,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通过组织垂直路演活动,引导优质融资机构关注农村创业项目。组织闵行区创业专家志愿团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创业培训,提高农村自主创业能力。(三)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深化农村帮扶工作。完成生活困难农户年度复核确认、动态调整工作,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开展生活困难农户和纯农地区农户收入统计监测,提高帮扶的精准性。继续实施基本农田生态补偿,以及涉农街镇集体经济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贴息工作。继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和帮扶资金投入力度,以增强“造血”能力为抓手,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在充分整合现有公共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聚焦经济相对薄弱村和生活困难农户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街镇帮扶主体责任,拓宽帮扶渠道。到2025年,本区经济相对薄弱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自主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活困难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切实改善,实现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小康生活。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实施农村公路新改扩建和提档升级等项目,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路)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区级财政资金对“四好农村路”的支持政策。同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公路品质。提升乡村公交运营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交通布局及线路优化调整,提高公交线路和站点配套标准,加强公交枢纽站及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深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升级建设,优化移动通信网络布局,加快农村地区5G移动通信基站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地区通信信号弱覆盖区域建设,实现农村地区千兆光纤全覆盖。推动农村信息化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融合应用。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鼓励街镇结合实际,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广泛参与的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网上平台。四、有效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一)持续加强农村教育。在全面完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五项标准”任务基础上,加强拓展和延伸。优化设点布局,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对老旧学校、边远薄弱学校、随迁子女学校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学校设备配置,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补齐农村教育发展短板,进一步消除大校额,排查控辍保学工作盲点,做到“零”辍学发生,提高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信息化建设环境,分批安排已到报废年限的教室互动多媒体设备更新改造。基于项目整合,支持乡村学校发展与教师专业成长,整体提升农村学校办学品质。以“初中强校工程”“城乡学校携手共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改革、“双名工程”、校(园)长培养交流机制、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项目为抓手,促进区域优秀教师及管理人才柔性流动,积极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同时,依托“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名师工作室”“浦江大教研”,发挥对农村教育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实施乡村教师从教津贴,为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教师提供农村从教津贴。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5G支持下,全面推进市民数字化终身学习,以学习者为主体提升农村学习者信息化素养和基于网络的学习能力。充分整合区域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农村教育、继续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数字课程资源,构建老年智慧教育与混合学习的数字化教育服务平台。(二)不断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村级层面的落实,提高乡村居民就医可及性和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全科医生下沉乡村,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全人群签约,满足各类人群对签约服务的需求,为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家庭医生制服务。转变服务模式,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慢性病防治能力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三)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人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联合社就业期间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农村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残疾人提供关爱服务。(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进落实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善镇(街)有“院”、片区(村)有“所”、村(组)有“点”的三级服务设施网络。推动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养老机构设施水平、服务能级和消防安全设防标准。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在长期保留农村形态的地区,推进生活自助、照料互助、建设运营资助的“三助”养老模式;农村地区每个建制村至少建设1个村组示范睦邻点,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助餐、精神慰藉等养老需求,到2025年农村养老村组示范睦邻点达到100个。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地区推广居家养老项目化管理、菜单式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打开“围墙”,为周边地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日托、康复等养老服务。加强老年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建制村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村域面积较大、老年人口较多的地区,要适当增加老年活动室布点。(五)强化农村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打造特色乡村活动品牌。立足区域实际,办好“闵行区居村文化大走亲”“乡村春晚”“文艺轻骑兵走基层”等符合乡村特点的文化活动。引导涉农街镇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提升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服务功能,开展“最美文化居村”评比,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和文化队伍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持续向乡村倾斜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文化资源配送活动。依托“闵行文化云”平台,实现文化资源智能共享。依托群文团队年度评比工作,持续开展农村文化团队培育,以评比促发展,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群文团队骨干队伍。加强乡村体育活动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打造“15分钟体育生活圈”为宗旨,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不断完善乡村体育设施布局,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公益开放进一步向乡村倾斜。将“乡村振兴”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融入群众体育工作中,以区域特色品牌赛事、四季主题活动、“8月8日”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等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发挥党建引领下的体育公共服务优势,依托全市统一平台,立足街镇文体中心和邻里中心,借助公共体育资源“你点我送”配送网络服务平台,以市、区、镇三级联动模式,为乡村配送体育健身技能培训和健身知识讲座。第九章加快构建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工作措施,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让各路优秀人才依托国际大都市优势资源在闵行农业农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一)着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产业、精准培育的原则,积极培育农业经理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高素质农民,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农业经营主体注入新鲜血液。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夯实职业培训基础,完善职业农民保障制度,促进高素质农民队伍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改善。认真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要求,对在合作社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本市户籍合作社成员允许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促进合作社能吸引到年轻大学生,增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到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以上;“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人以上、农业经理人10人以上。促进市农科院、优秀农业大企业等为区内农业企业、合作社交流、传递最新农业技术信息。(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农业、工程、经济、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事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事业。鼓励教师和社区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扎根乡村基层一线。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专业人才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利用浦锦街道“乡村振兴”人才实训基地等载体,助力区农业农村委系统干部人才接地气、增阅历、长才干,为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三)鼓励社会上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增强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促进各类人才下乡返乡。引导各类人才参与农村基层建设。积极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创业。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规划师、律师、建筑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再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现代生产元素和人力支撑。激发、调动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引导组织其有效参与投身乡村振兴工作。二、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一)改革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制度。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力度,将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确保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形成的用地指标要按规划向乡村地区倾斜、向保留保护村集聚。加大乡村用地监管和违法用地整治力度,重点通过低效工业用地和宅基地(一户多宅等)减量化复垦、设施农用地专项整治等方式,推进整理复垦。在符合规划和对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的前提下,通过农村低效工业用地、宅基地减量化复垦等手投,实施存量建设用地平移、集聚和布局优化。在市级建立乡村建设用地周转指标制度前提下,按总量控制原则,保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要求,对于乡村振兴重大项目涉及到确需调整地块的情况,在部市两级允许的情况下对“三区”划定范围进行存量微调。结合清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以及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工作,腾挪有关用地指标,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支持发展乡村振兴项目落地。(二)强化规划土地管理政策支持。推进闵行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根据市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形成我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打好基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要求,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三、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一)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坚持公共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大对农业绿色生产、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转移支付分配机制,重点向纯农地区倾斜。认真落实上级强农惠农政策要求,继续实施涉农街镇集体经济回购、改造、开发经营性物业银行贷款贴息、基本农田生态补偿等政策,积极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行政村有效运转。农业财政资金积极向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倾斜。(二)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及本市相关具体措施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城乡分配格局,调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加快补上“三农”发展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三)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有企业、民资等力量投资乡村振兴,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操动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让村民和村级自治组织更多参与村庄建设管护。四、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一)健全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围绕农业现代化,鼓励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业务,加大政策性担保贷款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动完善农业保险,推动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良好的部门合作机制,解决贷款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扩大抵押担保物试点范围。依托乡村振兴战略,丰富保险内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保险供给,增强保险在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三)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促进区内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对农业开发、乡村建设等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拓展延伸业务至村,发挥资金、网络等优势对重点农业、农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引导邮储银行、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做好普惠领域金融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特色农业、优质农业、村镇小微企业等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四)改善金融支农环境。扎实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三农”信贷信息纳入区社会兴业体系建设,为银行发放贷款提供诚信信息。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主动开展信贷培育,打好政银农合作基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强引导,在农村地区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农民理性投资,增强金融投资的风险意识及对各类金融资质合法性的辨别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十章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一、加强组织领导(一)健全党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闵行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协调功能,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事关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发挥区委、街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定期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协调“三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农村工作的有关要求。(二)加大区级部门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区级部门统筹,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以落实市乡村振兴办每年下达我区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抓手,以本市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为载体,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挂图作战,区职能部门之间强化协作整合统筹,形成合力,有效推进落实好我区“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年度目标任务,并在制订工作实施方案、重要改革措施推进、项目政策协调、资金资源配置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指导和帮助街镇、村共同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三)落实各涉农街镇主体责任。各镇(涉农街道、工业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镇村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其责任意识;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处理好本区域城市化地区与农村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社会治理和改善农村民生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努力使乡村振兴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二、加强监督考核(一)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实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镇(涉农街道、工业区)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街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上海闵行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