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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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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切实做好2022年本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在财政处于紧平衡的状态下,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预算对国家、市、区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和其他各类资金,建立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结余资金使用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做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力量办大事。(二)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联动区级工作目标制定、联动绩效目标编制、联动相关部门协同理财的“三联动”机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及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三)坚持预算法定。坚持预算法定,增强法制观念,切实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各部门和单位对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主体责任。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作调整。(四)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长远影响,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部门和单位的内控建设,不得代编预算,严禁隐性债务,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三、对象和内容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对象是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包括街道、镇。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绩效目标预算。各部门和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预算以及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对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各预算单位应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分类分项测算并编报,并标明收入名称及来源。对于部门间具有非往来性质的款项均应纳入其他收入核算。(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含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下同)。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本区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及本区明确的定员定额标准结合实际编报;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合理必需的原则编报;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须同步编制“六项支出”预算。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街道镇在同步制定2022年区级工作目标时,应确定对应预算项目并测算经费,将之纳入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予以申报。编制“一上”预算时,对拟提交为区级工作目标的项目要予以注明;编制“二上”预算时,相关预算单位需将区府办下达的区级工作初步目标作为区级工作目标项目预算申报依据,对于经费测算明确清晰的,财政资金给予优先保障。(三)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数量、项目属性、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采购组织形式、支付方式等。编制“二上”预算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徐汇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等规定,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四)绩效目标预算。根据中发〔2018〕34号文要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编制“二上”预算时,应同步编制所有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和政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包括项目概况、立项依据、项目实施计划、投入和管理目标、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等。四、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在支出预算编制中应对各项支出需求按照轻重缓急排序,突出保障重点,优先保障区“十四五”规划及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全力保障事关“六稳”“六保”的民生、发展、生态、建设等领域的重点工作,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的必需支出,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一)加大统筹力度。一是所有收入统筹安排。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部门应当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如实反映并结合本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申请预算。二是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各部门和单位对长期宕账、结余资金、无法使用及退还的部门间拨付的往来款项等,要及时清理,结合预算统筹安排。三是系统资金整合提效。结合部门特点,多措并举,减少层层垫付和转拨,逐步形成系统内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统筹机制,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严格预算编审。一是建立预算项目库。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对立项依据不明确、不确定性较大或不能细化落实的项目暂不安排预算。二是完善专业协同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房屋修缮等项目的协同审核和预算调整规程,会同相关部门明确专业要求和标准,完善审核流程,协同加强预算审核。三是开展项目前评审。按不同类型项目和限额探索实施项目前评审机制,科学合理测算成本,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着力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升预算管理效能。(三)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同步编制绩效目标。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能、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加强对重点政策、重点领域支出的绩效目标制定和绩效评价约束。二是明确绩效重点内容。明确将产业政策、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工程、信息化项目、上级支出和条块资金作为财政和单位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对于新增重大政策和大额信息化等支出,各部门和单位要事先提出预期绩效以便考量。三是推进绩效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削减甚至取消低效无效项目及其资金安排。五、重点领域管理要求(一)严格重点领域资金管理。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应当对照政府购买服务正、负面清单,对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合同履行和绩效管理。坚持“费随事转”原则,防止出现“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的情况。二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相关单位应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审核流程,确保资金安排和使用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体现政策导向。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挤占挪用、沉淀闲置等,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三是加强条块资金管理。梳理条线部门向街道拨款事项,推动预算主体和使用主体相统一,协同条线部门、街道建立条块联动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监管责任,落实街道的资金使用及核算责任,定期对账、清理资金、盘活存量。四是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对于基本建设、信息化等大额项目和跨年度支出,前期加强研究,根据项目成熟度、轻重缓急和进度计划分年度安排预算,中期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调整预算,严格控制项目超概,后期适时开展后评价“回头看”,为加强管理提供借鉴。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管理条例》明确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的要求,加快已竣工项目的结算和决算。(二)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一是规范代编事项。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部门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原则上动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须以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预算主体。二是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明晰隐性债务认定范围,加强对拖欠工程款、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债务认定标准的认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三是严格资金支付。不得违规转拨财政资金,不得违规将财政零余额专户资金划转至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以拨代支虚列支出。(三)提升重点领域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资产管理。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控和使用绩效制度;同时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收入管理,及时足额按规上缴国库。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预算、财务报告、资产、债务等管理系统衔接,集中反映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账户管理等预算信息。三是推动信息公开。在所有预算部门和单位(除涉密单位和信息外)均公开预决算的基础上,继续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不断深化评价信息公开,加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范围和力度。六、编审流程和时间预算编报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详见附表《徐汇区2022年部门预算编审流程》):(一)2021年8月31日前,预算单位将分管区领导审阅同意的部门预算“一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二)2021年9月30日前,区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三)2021年10月20日前,预算单位将分管区领导审阅同意的部门预算“二上”申请报送区财政局;(四)区人代会批准区级预算草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区财政局将部门预算批复各预算单位(教育、卫健系统批复至预算主管部门),教育、卫健委应在收到财政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批复到基层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好明年预算,各预算主管部门要管理和指导基层预算单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加强审核与统筹平衡,保障各项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早落实。预算编制时间要环环相扣,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规定流程以及预算编制要求报送。年初部门预算一经批复,除国家和市明确的政策调整、区委区府重点项目、突发紧急事件等因素外,原则上当年预算不作调整。如因上述因素引发的预算调整,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特此通知。附表:徐汇区2022年部门预算编审流程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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