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关于印发《创新举措精准服务助力松江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政策文号:沪松环〔2022〕5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贯彻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松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持续创新生态环保举措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要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助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高质量发展,松江区生态环境局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落实环评制度改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简单机加工的制造业等环境影响小的行业纳入环评豁免范围。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施环评形式“降等”、推行告知承诺制管理、共享环境数据等改革举措。(二)统筹区级总量指标。根据《关于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的工作方案》不断健全和完善新增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分类分级统筹机制,将部分废水和废气总量指标纳入区级总量指标库,保障市区两级重大建设项目、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的重大项目、防疫急需和新城建设的项目,以及街镇、经开区总量无法自行满足的区级优质项目落地。对单个废气指标量低于50千克/年或废水指标量低于1000吨/年的建设项目,实行审核豁免。(三)做好优质项目环评审批。畅通市级、区级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做好技术指导,专人全程服务,以最快速度完成环评审批工作。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类项目环评工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对规划产业区块以外、经产业部门认定的优质项目,通过“一事一议”集体审查方式打通审批路径,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四)扩大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范围。在已经完成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临港松江科技城和泗泾工业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实施联动的基础上,指导符合条件的区域纳入联动区域范围,简免具体建设项目的环评手续。推进永丰街道工业区规划环评开展,以及泗泾工业区和洞泾工业园区新一轮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五)推进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衔接。完善环评与排污许可证相适应的监管工作机制。完善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提升排污许可证的实用性,促进“三监联动”(即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联动)更加科学性。落实“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应用。结合“松江新城”建设以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等重点区域发展,组织开展“三线一单”的调整和动态更新工作。二、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六)落实常态化正面清单管理。优先将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七)强化污染源分类分级监管。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开展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执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等情形外,免除现场检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正面清单、企业环境守法记录等为依据的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八)完善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落实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根据环境信用修复机制,指导宣传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鼓励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九)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及本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主动报告、妥善处置、未造成污染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十)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一证式”执法监管模式,逐步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全覆盖、全使用和全联网。合理安排各类执法任务,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率。三、强化企业服务和保障(十一)深化生态环境“一网通办”服务。利用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推进生态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拓展和优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果,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聚焦生态环境服务“好办”“快办”,推进建设项目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等高频事项的“好办”管理。(十二)深化培训、指导、法宣等服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按照街镇、经开区进行分批宣讲授课,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开展“服务月”活动,对各街镇、经开区上报的优质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全方位“体检”,帮扶企业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精准治污。宣传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服务平台,并通过制作册页、定期开展现场及线上咨询等方式,为企业解惑答疑。(十三)构建渠道畅通的亲清政商关系。做好生态环境事务的“店小二”,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实现政策的精准提示和推送,组织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活动。继续实施危险废物“托底”服务和完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体系建设。四、提升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十四)加大绿色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根据新一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扶持政策,推进相关企业提升治污水平。积极推进碳普惠,根据市级有关碳普惠实施方案,形成区级任务清单。积极推进低碳示范创建,为绿色项目提供信息和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参与低碳示范创建。(十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力度。整合生态环保科技资源,继续推进松江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激发环保行业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引导规范环保产业和环保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十六)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积极开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深化第三方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有效规范第三方环境服务市场,提升基层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优化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机构的惩治力度。鼓励各企事业单位选择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社会信用高的社会服务机构。相关附件公文预览图.png沪松环〔2022〕5号.pdf创新举措精准服务助力松江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0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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