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经济小区增设招商窗口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政策文号:沪崇建府〔2022〕7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建设镇经济小区:你单位《建设镇经济小区关于增设招商窗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建设镇经济小区关于增设招商窗口的请示》内容,同意增设一个招商窗口:上海煜萤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招商窗口应积极引进符合崇明生态岛建设的企业,该企业享受本区扶持政策;窗口引进的企业年度累计实现崇明本级贡献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招商窗口管理费用补贴控制在其引进崇明本级累计贡献的14%。招商窗口费用从镇政府财政零余额系统支付,拨付期限为半年一次。特此批复。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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