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徐汇区产业园区

上海徐汇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徐汇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华泾镇,各征地养老管理单位: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促进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的社会保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为加强本区征地养老社会保障,按照市政府要求,本区对原集中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实行区级统筹管理,对其征地养老费制定管理办法,设立区级征地养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行统筹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其生活费、医疗费报销标准、节日补助费、遗属待遇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华泾镇商定并报经区政府审定通过后实施。三、各有关委、办、局及各征地养老管理单位所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其生活费、节日补助费、遗属待遇等标准,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参照本区制定标准确定;医疗费报销不得低于本区制定的标准,确保医疗费及时按规定报销。上述费用继续由各单位自行负担。各有关委、办、局,各(集团)公司应切实加强对征地养老管理单位的管理,切实履行对征地养老人员的征地养老费规范使用和严格监督等责任。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9日起实施,2022年4月1日至8月19日期间发生的参照此文件规定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2022年8月19日

上海徐汇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