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桥镇关于落实崇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政策文号:沪崇城府〔2022〕9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为深入贯彻落实《崇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上<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崇食药安委〔2022〕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本镇工作真正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以下称“分层分级工作机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两个维护”“四个最严”的具体体现,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拓展和深化,有利于全面精准防控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力度,镇成立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事业办(食安办),并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本镇食品安全战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职。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方案,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推进,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做好信息上通下达。各单位、各村居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到人。二、建立工作制度(一)建立责任清单制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分层是指包保干部按镇、村居分为两层,镇领导干部(组团式)包保B级主体,村居干部包保C级和D级主体,实施网格化管理。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根据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档锁定以备案备查。1.镇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B级主体原则上包括: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养老助餐点),用餐人数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2.村居领导干部包保C级和D级主体。C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等。D级主体原则上包括: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以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对农贸市场、商圈等经营集中度较高的场所实施提档不提级的集中包保制,即包保等级不变,由工作相关度或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包保。(二)建立任务清单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度。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当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包保干部要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包保干部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能当场处置的应当场处置解决,不能当场完成处置的,反馈给镇食药安办,由镇食药安办转交镇市场监管所处置。镇市场监管所将处置结果原则上在1个月内报送镇食药安办,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处置的应及时向镇食药安办作出说明。镇食药安办每季度把汇总督导检查和处置情况送村居委食品药品工作站和报区食药安办。(三)建立督查清单制建立健全镇督查清单制度,镇工作领导小组对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督查工作每季度覆盖所属单位不少于1次,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包保干部须同本级政府、村居支部(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村居支部(村居委会)和上级食药安办报告履职情况。三、统筹推进落实(一)摸清底数(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对本行政(管理)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会同区有关监管部门细化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区、乡镇、村居三层包保干部范围、数量,做好包保主体摸底和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应于10月30日前报送包保干部名单、包保主体台账。(二)建立责任清单(2022年11月底前)。按照细化的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组织建立二级包保主体台账,明确联系人,确定镇、村居二级包保干部名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建立镇、村居二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三)签订“承诺书”(2022年11月底前)。组织包保干部同本级政府、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四)宣传培训(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村居二级包保干部轮训,讲解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五)协调联络。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衔接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各村居务必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成立工作小组,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也不得以包保责任替代监管责任。(二)及时报送数据。各单位、各村居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及时更新报送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在2022年11月20日前将镇村居两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报镇食药安办存档备案。2022年12月起各单位、村居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向镇食药安办报送上个季度包保干部开展督导检查以及对发现问题处置解决等情况。(三)组织实施督查。镇食药安办建立督查组,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履职情况,有关督查情况应逐级上报;对于包保干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汇总,涉及违法违规的情形应当向市场所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四)强化评议考核。镇食药安办要将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五)严守工作纪律。镇食药安办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镇食药安办将根据区食品安全办落实分层分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以及本镇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完善我镇有关工作安排,并适时通过召开会议、实地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落地见效。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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