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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徐汇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2015)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适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快推进本区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关于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4〕43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沪委办发[2014]47号)、《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5]22号)、《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沪人社综[2015]108号)等相关文件,提出本意见。一、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薪酬(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区各街镇所属居民区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职务的人员。(二)薪酬标准1、符合区委组织部《关于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人事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的,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确定岗位等级的事业编制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根据国家和本市工资制度规定,计发与职级相对应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并享受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2、就业年龄段非事业编制人员任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管理9级至7级的薪酬待遇。3、区统一招录的专职党群工作者任职居民区党组织书记的,不论任职年限可直接享受相当于事业单位8级薪酬待遇。如原待遇高于事业单位8级薪酬待遇的,应维持其原收入水平。4、退休返聘居民区书记的聘用津贴,按照5.7万元/年的标准执行。津贴分为基本津贴(80%)和效益津贴(20%),效益津贴的发放办法由街镇制定,最高与最低之比不超过2:1,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5、计薪起始时间为2015年7月。二、社区工作者薪酬(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在本区各居民区和街镇公共事务岗位直接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并与所在街镇的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社区工作者。包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区党组织书记除外)、居委会成员、社区干事,街镇所属“中心”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指管理岗位、业务岗位人员),以及其他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纳入的人员。(二)岗位等级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负责人、主管和工作人员三类,对应工资系数1.00—1.91。其中,工作人员对应1至12级,主管对应4至15级,负责人对应7至18级。(见附件)在本岗位等级范围内,相同工作年限的社区工作者,本科学历可提高1级,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提高2级,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提高3级;相关专业水平聘为初级的,可提高1级;聘为中级的,可提高2级;聘为高级的,可提高3级。根据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级,按就高原则处理,不迭加,最多提高3级。(三)薪酬结构社区工作者薪酬按照“统一薪酬发放水平,统一薪酬发放项目,统一薪酬高低比例,统一薪酬增长频率、幅度”的“四个统一”原则进行分配。1、薪酬水平。我区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水平按2013年全市平均工资(60435元/年)的1.02倍确定,即61644元/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薪酬构成。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占年收入比例为8:2。基本工资:根据社区工作者所对应的岗位等级确定,为年收入的80%,按月发放。随着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专业水平提高等,相应变化。绩效工资:按年收入的20%,根据社区工作者工作情况,经考核确定。发放办法由街镇制定,根据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但最高和最低收入之比不得超过2:1,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新录用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内工资水平按相应等级的80%确定。试用期期限遵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3、薪酬经费来源。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负担,列入用人单位财政预算。4、其他事项(1)与基本工资系数挂钩的年限按工作年限(工龄)确定。(2)退休年龄段社区工作者应签订劳务协议,其聘用津贴按工作人员4.2万元/年、主管4.7万元/年、负责人5.2万元/年的标准执行。退休年龄段人员聘用津贴中基本津贴占80%,效益津贴占20%,效益津贴的发放办法由街镇制定,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发放。(3)薪酬增长机制。按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适时调整。(4)实施新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后,按新工资标准计算低于原收入的,应维持其原收入水平。(5)同时兼任居民区书记、主任的社区工作者,由所在街镇对其岗位进行明确,并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按照所确定岗位享受对应薪酬待遇。5、计薪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系数表岗位等级工作人员主管负责人薪酬系数1834年及以上1.911731-33年1.831628-30年1.751534年及以上25-27年1.681431-33年22-24年1.611328-30年19-21年1.541234年及以上25-27年16-18年1.481131-33年22-24年13-15年1.421028-30年19-21年10-12年1.36925-27年16-18年7-9年1.31822-24年13-15年4-6年1.26719-21年10-12年3年及以下1.21616-18年7-9年1.17513-15年4-6年1.13410-12年3年及以下1.0937-9年1.0624-6年1.0313年及以下1.00*我区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系数为1.15,对应61644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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