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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关于印发《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为落实《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沪府办发〔2018〕8号)任务要求,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沪住综管联办发〔2015〕3号)的指导意见,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徐汇区第十六届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徐汇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1月26日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为加强本区住宅电梯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贯彻《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沪府办发〔2018〕8号)任务要求,根据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住综管联办发【2015】3号)要求,结合本区2016至2018年试行实施经验,制定本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区范围内投入使用年限超过15年,经电梯安全评估确认存在安全使用隐患的老旧住宅(包括商品房住宅、售后公房和公房)电梯。已享受政府补贴进行修理的电梯自提出申请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补贴,已享受政府补贴进行改造、更新的电梯1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补贴。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的安全评估工作,有序推进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保障住宅小区乘用电梯安全。至2020年底,力争消除2000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逐步推进2000年1月1日及以后投入使用,使用年限超过15年老旧住宅电梯的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探索建立完善住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三、基本原则有序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和修理工作。在工作组织上,遵循“部门指导、街镇落实、机构评估、业主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在资金筹集上,遵循“业主出资为主、政府激励为辅、社会参与支持”的原则;在具体推进中,遵循“合法合规、程序清晰、要素齐全、业主决策、有序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四、工作分工建立推进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消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各街道(镇)具体落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加强对本区消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办和牵头工作考核,指导街道(镇)、街镇房管所、业委会或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过程中业主议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使用等工作;汇总审核各街镇上报年度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落实本区使用年限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施工告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负责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住宅小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监督检验工作。区财政局:落实年度改造更新补贴资金,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街道(镇)、集团公司加强对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各街道(镇):落实街道(镇)范围内消除老旧住宅电梯隐患工作的推进协调工作,做好修理、改造、更新电梯的情况排摸,过程监管,委派工程财务监理全程监管、年度计划上报、补贴资金拨付,指导监督居委会做好宣传引导和群众工作。各街道(镇)房管所:负责指导监督本街镇范围内涉及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住宅小区业委会或居委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召开业主大会,按规定公示改造相关事项,并做好资料存档,接受业主或管理部门查阅。相关居委会:负责本社区范围内涉及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程住宅小区业主的宣传发动、组织引导和业主决策指导等,组织未建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开展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相关业主委员会:根据电梯安全评估结论,依法组织本住宅小区(本单元)业主就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资金筹措及相关事项进行表决决策等,制定本小区(本单元)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具体方案,签订或委托签订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合同等。建立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程档案,档案包括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申请表、施工方案、施工合同、评审报告、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材料。监督物业公司及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协助业委会、居委会,配合做好宣传工作,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法定职责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协助做好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等;建立和落实电梯的维护保养制度,办理使用登记证变更手续,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五、资金贴补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根据安全评估结果确需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或修理的,费用由业主自筹,政府财政给予不超过更新、改造或修理总费用30%的补贴。其中,进行电梯修理的,给予每台电梯最高1万元补贴;进行电梯改造的,给予每台电梯最高3万元补贴;进行电梯更新的,给予每台电梯最高10万元补贴。六、实施流程(一)计划申报业委会根据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结论,持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报告、业主大会同意修理、改造或更新电梯的表决结果、实施方案及预算费用,向所在街道(镇)申请补贴计划。相关街道(镇)汇总后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并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列入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计划。(二)组织实施1.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实施单位根据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确定电梯施工企业,并代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各街镇应委派有资质的财务监理从合同签订前开始全过程参与工程资金监管。2.电梯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施工告知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电梯施工企业应履行相应的质保责任。(三)竣工验收及备案1.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程完工后,电梯施工企业应认真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协助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取得检验报告。2.监督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后,电梯施工企业应协助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并向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四)工程审价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程合同签订后,各住宅小区业委会应委托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开户行指定的审价单位进行审价,按照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流程支取,结清工程款。(五)年度预算上报业委会持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工程合同、工程决算资料、审价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电梯改造资金结清证明、电梯维保合同、小区电梯维护管理方案等资料向所在街道(镇)申请补贴资金,各街道(镇)汇总后,在每年10月10日前上报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同步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二上”申请。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根据各街镇上报的电梯修理、改造、更新项目补贴资金计划申请,在每年10月30日前,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列入各街道(镇)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六)资金拨付各街道(镇)根据审价结果,经“三重一大”程序将本辖区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补贴资金拨付各小区业主大会专用账户或受业主大会委托的物业公司,财务监理费用直接拨付财务监理单位。对于无法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自筹的方式,由属地街道镇向区房管局提交情况说明,委托审价单位对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费用进行审价,并根据审价结果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电梯施工单位。七、其他规定(一)使用年限满15年的住宅电梯发生紧急状况,经专业机构认定需要立即启动紧急维修程序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的,相关费用参照本《实施意见》进行补贴。(二)未纳入《实施意见》范围的住宅电梯发生突发情况,经安全评估后,确需修理、改造、更新的,由“区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决定。(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定期在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发布电梯企业和维保企业“黑名单”,如选择“黑名单”中的企业实施改造和进行电梯维保的,将不享受政府补贴资金。(四)老旧住宅电梯经更新改造投入使用后,相关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通过三方合同形式共同加强维护保养管理,努力确保住宅电梯使用安全。(五)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补贴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六)本《实施意见》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7月1日起至本意见发布之日提交的申请参照本意见执行。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的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补贴申请,按照原《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徐住联〔2016〕3号)执行。附件1: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贴补计划申请表附件2:小区电梯维护管理方案表附件3: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项目政府补贴申请流程图附件1:徐汇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贴补计划申请表小区名称小区地址物业企业维保单位小区经理联系方式维保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梯数量(台)品牌型号工程类型更新电梯品牌型号工程总投资申请贴补金额需提交材料□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申请报告□旧电梯安全评估报告□业主大会同意修理、改造或更新电梯的表决结果□电梯修理、改造、更新的实施方案及预算费用业主大会(盖章):年月日街道(镇):(盖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由各街镇审核盖章后,一份交区房管局,一份街道留存,一份业委会留档2、工程类型填写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3、填写表格时按报件内容在对应的方框全打钩4、无业委会或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由居委会代替业委会履行职责和盖章。附件2:徐汇区小区电梯维护管理方案表小区名称小区地址物业企业维保单位小区经理联系方式维保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梯数量(台)品牌型号维护管理方案业主大会(盖章):物业企业(盖章):电梯维保单位:(盖章)年月日改造后电梯维护管理方案应包含:1、电梯日常使用相关规定;2、电梯保养频次、时间及维护人员相关要求;3、明确检查部位、检查维护方式、物业或业委会旁站验收要求等;4、电梯日常维修流程等。附件3: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项目政府补贴申请流程图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持相关资料向所在街道镇提出申请↓街道镇初审后上报区房管局,区房管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并纳入计划↓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确定电梯施工企业,并代为签订施工合同。各街镇应委派有资质的财务监理从合同签订前开始全过程参与工程资金监管↓电梯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施工告知手续,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电梯工程竣工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取得检验报告后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业委会应委托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开户行指定的审价单位进行审价,并按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流程支取,结清工程款项等↓业委会持竣工等相关资料向所在街镇申请补贴资金,由各街镇汇总后于当年10月10日前上报区房管局审核,并于10月30日前报区财政局,列入各街镇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下一年度各街镇将补贴款直接划拨至申请小区专项维修基金账户或受委托的物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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